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一、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端午节是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一般为每年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当日,并且允许与周末进行调休。根据《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按不低于员工本人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按不低于员工本人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调休。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端午节加班企业不支付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解决?

1、协商

法律地位平等的双方主体进行协商是解决纠纷较为有效的途径。《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该条款的规定非常明确,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能支付不低于3倍的工资,而不能以调休或补休的替代性方式解决。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6月9日端午节当天为法定休假日。

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讨要原本属于自己的加班工资,在法律上不存在任何障碍。

2、投诉

单位不支付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尤其对上市公司而言,不依法行事会影响公司声誉,资本市场可能有反应,进而影响公司股价。

抓住单位怕影响声誉的心理,劳动者可通过投诉解决问题。投诉又分为两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单位工会投诉。若违法情节属实,劳动监察部门可能会对违法单位下达改正通知,严重违法的单位还可能受到劳动行政处罚;工会是单位职工的维权组织,原则上代表职工利益,职工就加班工资投诉的,工会理应代表职工与单位协商解决。

3、仲裁

加班工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可以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劳动者是受单位管理的,在职之时难免有所顾虑,立法者也考虑到了此种情形,特别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以,不用怕单位刁难,离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的,都算有效。

4、起诉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是四大技能中的最后一招,也是杀伤力最强的一招。虽说现在实行立案登记制,但是一进法院深似海,不光耗费时间也耗费精力,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使出此招。

劳动争议类诉讼较为特殊,有前置程序要求,须以劳动争议仲裁为前提,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提起诉讼就得留存好加班纪录、工资条等证据,这样才能有赢得诉讼的把握。

劳动者享受法定休假日加班不低于3倍的工资是法定权利,无良企业刻意忽视或剥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通过这四大途径合法维权。

端午节的放假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加班最少会获得员工平时日工资的三倍以上的工资。我国法律规定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支付加班费,如果企业未支付员工加班费用,员工可以通过仲裁、起诉等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疫情期间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最低工资标准以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居民每年的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职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水平、失业率等因素的基础上得出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


·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他们关于工伤?
      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他们关于工伤?这个问题了解的并不是特别的深入,但是一旦发生工伤的话,关于工伤的基本知识是必须要知道的。工伤发生之后需要进行两个程序,第一个是进行工伤认定,第二个是进行伤残鉴定。那么工伤认定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一、工伤认定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


·饭店收童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饭店收童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非法雇佣童工的,按照(使用童工处罚标准规定)的规定给予处罚,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担。非法...


·一、公司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有工厂或者公民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有工厂或者公民做出破坏环境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情的时候,是可以依法进行举报的,对于那些造成环境污染的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那么,您知道环境污染责任举证责任是如何进行分配的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依据的介绍。 环境...


·实习单位聘用实习生属于劳动关系吗
      许多大学的学生在大四一年会到各个用人单位实习,实习的目的以另一种方式学习,将课本上所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加以运用。许多实习单位会给实习生发放一定的报酬,那实习单位聘用实习生属于劳动关系吗?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实习单位聘用实习生属于劳动关系吗?我们...


·员工不称职可以直接辞退吗?
      员工不称职可以直接辞退吗?可以辞退的;不称职的职工,即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规定,不可以直接辞退,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按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的陷阱及特点是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陷阱及特点是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陷阱及特点是有哪些? 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 1、口头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 ? 第一条 为了实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


·宣告无罪怎样计算连续工龄?
      宣告无罪怎样计算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应当从入罪前进行计算,连续工龄,是依法能够连续计算之工龄,它包括本单位工龄以及依法可连续计算的以前在其他单位的工龄。工龄是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他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