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医院要调解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过错医院要调解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与医院方面进行协调的过程中,病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这是病人的法定权利。《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病员及其属可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如果医院方面不积极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且隐瞒和掩盖真实真相,既不解释病人及其家属提出问题,也不提出解决方案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的话,病人及其家属可以提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即使医疗机构对病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查处要求不予受理,病人及其家属仍然可以提请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处理。
二、某些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这时所说的“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是指个体诊所中的医务人员。
三、病人方面可以与医院方面协商经济赔偿费数额。在有此情况下,医院承诺的赔偿费数额比经卫生行政部门裁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数额或法院裁决的经济赔偿费数额还要高。因此,病人方面应当术衡利弊,适可而止。
四、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单位支付,不计入一次性经济补偿内。但是,符合出院标准的病人应当出院,产妇死亡后留有婴儿的,应当由家属将婴儿接出院。如病人拒绝出院,或者病人家属拒绝接婴儿出院,自病人或者病人家属接到医院通知之日起,费用自己支付。
以上就是医疗过错医院要调解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我们要注意,一些不是公里的医院是不能单独进行调解的,因为医院的资质和信誉都不高,容易在调节后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在医疗事故中增加的一些费用,病人应该去找医院承担而不是医生本人,因为医生作为医院的员工,医院应该对其负责。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医院做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经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工伤的,就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赔偿了,而在申请赔偿之前,首先要到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您通常所说的伤残评级,伤残评级的情况将直接决定工伤赔偿的结果,那么,医院做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呢? 一、申请伤残鉴定需满足最低医疗期 工伤认定和劳...


·漏诊是医疗过失吗
      漏诊是医疗过失吗漏诊是医疗过失吗? 一、要先论证医院是否有责任,必须从法律角度审视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则医院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救死扶伤是医院的法定职责,患者在被送到医院后,医院应当及时对患者进行救治但医院并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显然医院对此存...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 一、引起医疗纠纷的因素 1、由于医生与患者角色的不同及两者对医疗服务标准的理解和要求的差异。 2、由于患者社会地位的不同,及不同社会地位的患者对社会医疗服务的不同要求。 3、由于医护人员素质的差异和服务意识的差异。结合其他原因,临床工作中便不可避免地产生医...


·构成医疗事故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的必备条件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3、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4、患者实际发生了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


·医院医疗过错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院医疗过错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


·被烫伤的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被烫伤的医疗事故如何鉴定?1、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对于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此时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医疗事故犯罪,那么后果就是很严重的了。但是具体来说,究竟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构成医疗事故罪...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一、非法行医是民事诉讼法的案由么?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就没有这么一个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个有关民事诉讼案由的规范性文件,就是为了规范比较混乱的民事诉讼的案由,便于当事人起诉和法院审判,也便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统计和管理。为此,...


·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们的生活中,疾病总会是少不了的,这就需要去医院了。在医院,医生是有救死扶伤的责任的。但是即使是在救死扶伤的时候,也会有意外出现,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这对于死者来说会是非常不幸的,那么,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生是职务行为,应该找医院,如果确实...


·保外就医可以申请几次
      保外就医指的是罪犯自身因为严重的身体疾病导致无法再继续服刑,按照法律的规定申请在监狱外进行治疗的一种法律手段。申请保外就医一般没有次数的限制,只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就可以依法申请保外就医。服刑期间的罪犯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保外就医:1、罪犯身体患有严重的疾病,如果不立即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