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能撤离现场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安交警大队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之后,需要紧急调派人力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而在处理的过程中,有些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撤离现场,但有的情况下则不允许撤离。那实践中哪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能撤离现场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能撤离现场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
2、造成人员轻微伤,但是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3、财产损失较大的;
4、财产损失轻微,但是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车方应履行救助义务;如事后伤者伤情发生变化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转为一般程序处理。
交通民警当场无法认定是否构成轻微伤或当事人对伤情争议较大的,如当事双方对事实及责任无争议,交通民警应当实行快速处理,双方应共同到医院确诊治疗;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转为一般程序处理;如当事双方对事实及责任有争议,交通民警应及时标划车辆及痕迹位置后,撤除现场并报事故办案部门处理。
而当事人不按照规定执行,依然选择离开现场的话,则这种情况可能就会构成逃逸,之后当事人所要承担的责任就比较重了。因此,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一切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操作。



·由于交通事故频发造成的人员伤亡越来越多,现在醉驾情节严重可能
      由于交通事故频发造成的人员伤亡越来越多,现在醉驾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刑。但是有的人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醉驾没有什么大不了,有的人甚至为躲避交警的查处醉驾之后走小路,认为这样就不会被查到了,却不知道醉驾走小路也是要受到处罚的,醉驾走小路处罚是什么? 一、醉驾走小路处罚是什么 在道...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在判断交通肇事逃逸是否能适用缓刑的时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首先,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二)、肇事的被告人除罪过小、...


·高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高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1、现场勘查;2、责任认定;3、处罚,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4、赔偿调解,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5、诉讼途径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包含哪些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的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的安全。因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分别对铁路职工和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和重大飞行事故作...


·交通事故处理后
      交通事故处理后,如果肇事车辆存在过错,一般会采取扣分、罚款措施。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2、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3、造成轻...


·伤残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伤残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这不是在双方当事人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的,所以我们就能够见到有很多的交通事故都直接导致了有人员伤残的这种状况,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需要支付的赔偿金肯定第一时间也是要考虑到交强险的。下面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伤残的交强险赔...


·交通事故中单车事故,交强险可以赔偿吗
      交强险是当被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的一种责任保险。而正是因为交强险主要针对的是第三方的损失,所以如果发生的单车事故没有涉及到第三方损失的话,是不可以用交强险来赔的。但如果涉及到了第三方的损失,就...


·一、交通事故工亡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一、交通事故工亡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是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侧面车祸损伤部位做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侧面车祸损伤部位做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是30天,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


·交通肇事车辆暂扣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