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在诉讼时效内怎么起诉还钱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借条在诉讼时效内怎么起诉还钱一、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要看借条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通常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两年。
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到期之日起算两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也可以随时向出借人还款。
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出借人有证据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即找借款人催要过),从主张权利之日起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二、借条在诉讼时效内怎么起诉还钱
借款人玩失踪,出借人可以在时效内,向借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借款人应诉。
当公告期届满,借款人不应诉时,法院会对依情况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借款人下落不明,但可以经出借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借款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出借人清偿债务。
另外,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出借人可以申请支付令。
出借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出借人是否受理,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出借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借款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借款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借款人不提出异议,又不偿还债务的,出借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产生借条纠纷的时候,若借条在诉讼时效内,那么此时起诉就好处理的多了。不过为了获得有利的判决,也是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的。当然,不清楚如何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广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广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80-150(人民币,下同)/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100-300元/件;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200-500元/件; 二、制作法律事务文书 1、声明、启示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500-2000元/件...


·债权人代位权 仲裁
      债权人代位权 仲裁 一、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仲裁协议的关系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仲裁协议因而也具有相对性,即仲裁协议只对达成仲裁共识的当事人发生效力,而第三方理应不受其限制。债权人依法行使代位求偿是不依附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关系的。这一特征,决定了合同相对性的例外不能...


·股权转让后未付款如何解除?
      股权转让后未付款如何解除?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如果股东之间要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如果受让人在合同期限内没有付清规定的股权转让款,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股权转让后未付款的解除条件。 一、未付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


·借贷能不能不签书面协议
      借贷能不能不签书面协议在生活中,有的民间借贷签订了借贷书面协议,但有的借贷并没有签订书面借贷协议。那有人就问了,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角度来看,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能不能不签书面协议,也就是说私人之间的借贷可以不签书面协议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借贷能不能不签书面协议...


·欠债人失踪讨债技巧有哪些
      欠债人失踪讨债技巧有哪些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


·公司债券律师鉴证业务细则是什么?
      公司债券律师鉴证业务细则是什么?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7年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


·私自对外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私自对外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


·过期的债权的抗辩权是如何行使的?
      过期的债权的抗辩权是如何行使的?很多人觉得别人欠了我的钱我想什么时候要回来都可以,因为我是债权人,可以随时行使权利,但是有时又碍于面子不去催要欠款,等到若干年之后想要通过起诉追回自己的欠款的时候却被告知对方行使了时效抗辩权抗辩债权时效已过,那像这种过期的债权的抗辩权是如何行使的呢...


·欠钱不还遇到无赖怎么办
      欠钱不还遇到无赖怎么办?第一,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可能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


·讨债技巧 —法理情义,同步相逼
      

近年由于市场疲软、销售不畅、银根紧等客观因素,讨不到债和还不起债,双方肌样难言的苦衷。此时既要维护本企业权益、又要顾及对方业务关系,以往友情和目前困境。有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解决“三角债”之类矛盾。

 (1) 协助对方解脱连环债。出点子,找路子,协助对方当...


·财务以公司名义写借条怎么写?
      财务以公司名义写借条怎么写? 一、财务以公司名义写借条怎么写? 财务以公司名义写的借条需要包括如下内容: 1.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借款公司的名称、住所地、社会统一信用证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具体的借款金额; 3.约定利息以及利息计算的方式; 4.约定还款时间;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