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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违约金过高的调整问题上,法官能否行使释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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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违约金调整的启动模式上,通常存在法院依职权调整和依当事人申请调整两种立法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规定,我国目前采用当事人申请调整的立法模式,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得依职权直接进行调整。审判实务中,在违约金过高的调整问题方面,对于法官能否行使释明权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两种不同的观点。

否定说与肯定说之争论,实际上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在违约金调整问题上如何选择之体现。法官释明权属于法院诉讼指挥权的一种,具有职权主义的意味,但其存在和设定的目的则在于削减辩论主义绝对化所带来的弊害。就违约金过高的调整而言,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一般不宜通过公权干预私权领域。但是在审判实务中,当事人往往并不围绕违约金数额是否过高问题,而是将诉讼焦点集中在是否违约方面,其结果通常是由于违约方并未提出调整违约金的申请,人民法院自然仅就违约方是否违约作出裁判。违约方若再主张违约金过高而申请调整,则由于裁判已经作出,而只能另外单独提起调整违约金之诉。

因此,为了减少当事人上诉、申诉,缩短诉讼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国家司法资源,提高司法审判效率,在当事人仅纠缠于是否构成违约而未对违约金高低主张权利时,人民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当然,法官释明只是协助当事人决定是否提出调整违约金的申请,而违约金调整审查活动的实际开始仍然仅以当事人主动申请为前提。


·合同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规定的是确认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实发生或消失法律效力的时间范围。设定诉讼时效,不是保护债务人,而是促使债权人积极、主动行使债权,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一、买卖合同的订立

(一)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争议的主要类型与特点

当事人之间就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合同主体的争议。买卖行为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市场主体或因考虑交易的便捷、或因法律意识...


·给付迟延的法律定义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为:

    1、必须有合法债务存在。

    2、履行必须是可能。履行是否可能应以履行期限到...


·先期违约的法律定义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明确表示为明示先期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为默示先期违约。
...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约定法
      约定法是当事人直接在合同中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民法典》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方法,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则应当根据当事人所约定的计算方法...


·合同订立时违约事实已经发生,约定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应是就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事实,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因此,关于违约责任此的条款,若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依法...


·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虽然本条是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但其所体现...


·强制履行的有效要件
      构成强制履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违约行为。

    2、必须有受害人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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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与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合同无效...


·违约方主张承担违约责任为要求解除合同的是否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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