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提前解除与一批劳动者之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提前解除与一批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但这也是有范围限制的,而不是单位想裁员就裁员。那具体而言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范围都包括了哪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经济性裁员的范围包括哪些
经济裁员的范围包括两方面:
(1)用人单位是属于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依法宣告破产。对濒临破产业,允许一定阶段(不超过两年)的整顿期。这些企业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随时都会出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克服上述困难,这就必然涉及到裁员问题,因此裁减人员对用人单位来说势在必行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企业裁员如何控制风险?
裁员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达到上述法律所规定的可以裁员的条件方可裁员,不能举证的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裁员。用人单位裁员的法定条件具体到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裁员举证相对容易,只需要提供法院出具的关于重整的裁定书即可,没有法院出具的相关裁定书,企业就不能以此为由进行裁员。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目前金融危机下用人单位裁员的主要理由,适用这一条件进行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了困难,且是严重的困难,这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去证明(如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举证)。而不能像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打着金融危机的招牌而进行的“裁员”,这样很容易让裁员行为陷入违法解雇风险中。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适用该条件时需注意发生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并不能立即裁员,而是先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员。如果未经变更劳动合同这一法定前置程序即进行裁员,也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里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同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所称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客观经济情况一般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发生迁移、兼并、分立、合资等。
单位若要进行裁员,那么一定要先看看是否在法律规定的裁员的范围内,要是不在,那么肯定就无法进行裁员了。当然,在裁员的时候有一些员工是受到照顾的,也就是不能被裁减的,而对于被裁减掉的员工,单位也是要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



·一、学生受伤是否要求误工费?
      一、学生受伤是否要求误工费? 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 一项工程是由各种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组合而成的。工而工程质量的好坏,则决定着工程在后续投入使用时是否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保障工程完工之后的质量,各分部工程的验收就应该符合验收标准。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


·疫情公务员在家办公有工资吗
      疫情公务员在家办公有工资吗?疫情期间公务员在家办公有工资的,在家办公也属于正常提供劳动,公司可以打卡考勤、分配任务和指标,使用原有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员工,考核达标的话,发放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


·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监理记录与工作报告 1、监理日志 监理日志是监理人员对被监理工程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全部信息的综合记录。监理日志是信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以后处理有关问题的重要依据,是工程监理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是工程监理重要的存档资料。 2、...


·单位招童工犯法吗,雇佣童工违法吗
      中国现在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劳动力的慢慢流失,必然会带来一定的问题。招童工便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单位招录童工的行为是否犯法呢?今天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招童工是否犯法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


·每个人对于假期肯定都特别期待,职工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很关注,一
      每个人对于假期肯定都特别期待,职工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很关注,一些单位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规定有所不同。那么,在相关的条例中,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


·劳动法加班工资另行约定吗
      劳动法加班工资另行约定吗?1.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加班工资基数将按照本人的正常工资来计算,即以月基本工资除以月平均工作小时数,得出小时工资标准,然后再按照《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来计算。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


·劳动争议起诉书格式
      劳动争议起诉书格式 劳动争议起诉书 原告:××,男,45岁,原××公司职工,住××省××市××镇××号。电话:××××××。 被告:××公司住所地:×××市××区 法定代表人:××,男,48岁,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 案由:×××劳动争议 原告不服×××市××区劳...


·一、事业单位临时人员随时辞职合法吗?
      一、事业单位临时人员随时辞职合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按现行规定,临时工辞职也是需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单位愿意赔偿违约金以及工伤赔偿金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另外,如果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也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相关规定。 一、领取工伤赔...


·一、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是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