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法定期限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法定期限是多久? 一、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法定期限是多久?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很显然,在公告期后才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最后的了结,才能够进行最后的审计。
二、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原则是什么?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
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
如果想要对债权债务进行公示,其债权债务公示法定期限在法律中有规定一般都是两个月的,所以在这两个月之内,无论是公司还是债权人和债务人都要及时的查看一下相关的消息,准备好资料做申报,这样能够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存款算遗产吗?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的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的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前,夫妻双方是彼此独立的没有法律联系的民事主体,任一方所举之债当然是其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即使因行使撤销行为或对无权代理行为的承...


·父子之间写借条有效吗?
      父子之间写借条有效吗?父子之间的欠条,同样属于借贷关系,对当事人是具有效力的。但如果涉及到第三方债权人,以父子的借贷关系对抗第三方的,涉嫌恶意对抗第三人之嫌疑。在法律上人与人之间是独立的个体,父子之间的关系也是一样的,成年人儿子与父亲财产权自然也是独立的。父子之间的借款,当属于个...


·民间借贷受法律的保护吗
      事实上,民间借贷,它是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民间借贷受法律的保护吗?此外,对于民间借贷究竟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


·在我国怎么样的欠条才有效期?
       一、借条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不仅表明在出借人与借款人或借用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还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只需出具“借条”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债权,且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会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一、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


·民间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有时候,人们在面临购房、买车等大宗消费时会感到力不从心,一些人会向周围的朋友借钱。为了明确债务关系,预防债务纠纷,需要在借钱的时候写一个借条。这对于双方来说都十分关键,那么,民间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民间借条格式范...


·离婚后婚前的债权怎么处理?
      离婚后婚前的债权怎么处理?1、离婚后婚前的债权一般依旧由夫妻一方独自享有,当然债权若是可以转让,夫妻一方也是可以自愿转让给对方后自办理离婚手续的。2、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有以下两种解决方法:(1)协商解决:双方若能就财产纠纷达成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不过能协商解决的情况很少,大部分...


·同事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同事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1、和债务人协商。2、调解。3、申请仲裁。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一裁终局,生效之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向人民法...


·在分类上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在分类上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1)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2)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