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最新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但在征用的同时会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所涉及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那么最新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根据广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用土地,用地单位应付给被征地单位土地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计算方法1、征用广州市郊区、黄埔区的水田、旱地、菜地、果园、鱼塘、藕塘,按其年产值的六倍补偿。2、征用广州市属各县的水田、旱地、菜地、果园、鱼塘、藕塘,按其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补偿。3、征用有负担公购粮任务或计税的林地,参照当地耕地年产值的四倍补偿。4、征用没有负担公购粮任务或未计税的林地、开荒地,按其所耗工本费补偿,工本费数额由被征地单位提出,经所在地区公所审核后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5、年产值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统计年报算出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前三年该被征地的平均年产量,乘以国家规定的价格(包括征购价和超购价);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农产品按当时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议购价格计算。二、不同种类的土地征用标准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前连续三年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如果被征用的土地上有农作物的,按广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用地单位应付给被征地单位青苗补偿费。短期作物,按其一造产值补偿;多年生长、多年收成的花木、果树等,按其种植期和生产期长短,补偿一至四造产值。每造产值,按当地该品种正常年景下平均每造产量乘以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属征购、派购的产品按国家征派购定价计算。其它产品按当时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议购价格计算。 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作物,不予补偿。征用耕地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用地单位应付给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被征地单位征地前农业人口(不包括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迁入的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按照广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需要安置的每一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被征耕地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个别特殊情况,每亩耕地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超过五人以上的,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根据上文内容介绍可知,针对最新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按照不同种类性质的土地,结合征用前该土地的实际用途进行计算。征地是国家进行建设的一种方式,公民配合国家进行征地是应尽的义务,要积极按照政策要求配合政府,并根据实际情况获得征地补偿。



·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条例内容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条例内容是什么? 我国是法治社会,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凡事都讲究法律法规,我国强调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中国,土地的管理制度与外国不同,这是由于我国独特的地理环境以及历史背景形成的。接下来请随来仔细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的相关内容。 第...


·集体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农村的土地,农户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肯定是需要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现如今您经过集体土地流转政策以后,其实已经逐步的把对土地的投资热度转移到了农村集体土地当中的。城镇土地一般在对外划拨,转让的时候都有年限的限制,所以有很多人也特别的关心集体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么规定的?一、集体土...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国,集体土地是针对农村户口而特地制定的一项土地上的政策。对于农村户口的人来说,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以后,土地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和建设。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民会因为各种生活或者其他原因,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出去。针对土地使用权抵押...


·获得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类?
       一、获得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类? 获得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类: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而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土地所有权又称土地产权,是物权的一种。物权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客体是土地,即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


·兰州新区机场征地补偿是多少?
      兰州新区机场征地补偿是多少? 一、兰州新区机场征地补偿是多少? 1、集体水浇地征收补偿。永登县中川、秦川等镇:土地区片价27306元/亩,地上附着物平均价23812元/亩,两者相加统一按综合补偿价51118元/亩一次性补偿;皋兰西岔等镇:土地区片价32226元/亩,地上附着物...


·学生首次办理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不可以的,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才可以办理的,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异地只可以补办和换领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1、公民应当自年...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房地产企业在盖商品房之前,首先得拿到一块国有土地,通常是以参加土地拍卖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得办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证明土地使用的合理合法。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办理土...


·煤矿有土地使用权吗,需要缴税吗
      煤矿有土地使用权吗,需要缴税吗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也在不断的加剧,行业也在不断的加强越扩大,其中煤矿行业是非常重要,煤炭在今日仍是重要的能源,主要就是经济的价格和丰富的储藏量,特别是用于发电。那么您知道煤矿有土地使用权吗,需要缴税吗?我们一起...


·最新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有哪些?
      最新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有哪些?随着越来越快的城市化建设和城市拓展,进城工作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大量的农用土地无人耕种,有些人就利用这个商机去进行土地承包,发展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等,使这些土地得到合理地利用和规划,以下就是2017最新土地使用年限规定的具体内容。如果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是70...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