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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但另一方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损坏,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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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约方应自己承担损失的情形,主要分为两个:



1、守约方没有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损坏造成的损失,应由自己承担。



在一些与货物有关的买卖合同、供货合同、物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是货物保管方,具有保管货物的义务,假如货物因为某些原因,包括违约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守约方也有义务采取适当的损失,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最后造成货物损失的,守约方不能主张这扩大的损失赔偿。



2、守约方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要求违约方赔偿扩大的损失。



守约方在挽救货物损失的时候,还要特别注意保管货物的方法,如果采取的措施不当,因此造成的损失,也是不能要求违约方来承担的。



守约方防止货物损失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主张违约方赔偿。


·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房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不交付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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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违约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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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履行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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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滞纳金、利息损失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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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1995
      一、 起诉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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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一、买卖合同的订立

(一)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争议的主要类型与特点

当事人之间就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合同主体的争议。买卖行为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市场主体或因考虑交易的便捷、或因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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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是在诉诸法院时却未必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到底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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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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