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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委托,实为借贷,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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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若委托理财合同约定保底条款的情况下,委托理财的风险性和收益不确定性的特点消除,此时其与民间借贷极易产生混淆。实践中认定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的情形往往具有以下的特征:

(1)委托理财协议仅约定支付的金额、还款时间、本金的收益比例等内容,并未就委托理财的具体事项进行约定;

(2)委托理财协议仅约定到期后受托人需向委托人支付本金和固定利率的收益,对超出约定利率之后的收益分配未作约定,对本金减损后的承担问题未作约定;

(3)委托人在协议期限内未就受托人的行为作出指示性要求,对受托人如何利用其提供的资金不作过多干涉。

2.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与受益人订立的含有保证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等保底或者刚兑条款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条款无效。受益人请求受托人对其损失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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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委托,实为借贷,该如何认定
      1.若委托理财合同约定保底条款的情况下,委托理财的风险性和收益不确定性的特点消除,此时其与民间借贷极易产生混淆。实践中认定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的情形往往具有以下的特征: (1)委托理财协议仅约定支付的金额、还款时间、本金的收益比例等内容,并未就委托理财的具体事项进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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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不提供借条、转账凭证可以立案吗
      实行立案登记制后,人民法院仍应对当事人是否具备起诉条件进行立案审查,故当事人应提供相应证据材料。2020年施行的修正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1条基本沿袭了2001年《证据规定》第1条的基本精神,即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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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按份之债的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或债务各自是独立的,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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