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行吗?

资金周转不灵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遇见过,小额的可以找亲戚朋友大额的只能找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后者大多为抵押贷款。我们在进行抵押贷款时所出示的抵押品必须与所贷金额的价值大体一致,但具体的哪些物品可作为抵押贷款很多人都不是特别清楚,就如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行吗?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梅州土地使用证能否抵押贷款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房地产公司融资取得贷款的主要方式之一,开发商通过自有资金获取开发土地的使用权后,就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资金,再把这笔资金投入开发建设,通过商品房预售回笼资金,归还贷款。

1、《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2项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2、一般来说,出让取得的土地可以抵押,划拨取得的土地有一定限制条件,经政府同意后也可以。所以,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且是出让取得的土地,可以用于抵押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也有一定限制条件,工矿企业、商业用地连同建筑物是可以的进行抵押贷款,但仅为空地一般来说是不予抵押。农村住宅目前还不能用于抵押。

故而梅州土地使用证虽然能用于抵押贷款,但是农村的集体土地只有竞拍方式获得的农村集体四荒地经营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贷款,住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目前不能用于抵押。

二、梅州土地使用证如何抵押贷款

如果土地使用证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贷款额度还需要审核个人的贷款资质。不同的资质不同的贷款机构会审批出不同的贷款额度。 土地抵押贷款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抵押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须交清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须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

2、抵押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抵押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产权证明。

3、抵押人持有土地的《土地价格评估报告》。

4、抵押权人持有土地管理部门签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以下简称《抵押证明书》),此证明书由省土地管理局制发。

5、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必须明确抵押人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和时间,抵押人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可暂缓交,待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或终止贷款行为后补交。

6、属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抵押借款额一般不超过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扣除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的余额

一般土地证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先得找到银行同意给你土地抵押贷款;

2、得到土地评估单位做抵押土地评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挂靠一个;

3、拿着评估报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记,合格后,给你出具“土地他项权利证”;

4、拿着这个“他项权利证”到银行办理贷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最高限额贷款合同。

土地使用证时土地使用权归自己所有的证明,拥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者可以处理自己所有权内的土地,如转让、抵押,故而城镇地区的梅州土地使用证贷款是可以的,而农村地区的土地由于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大部分是不可用于抵押贷款的。如果不知道自己的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抵押贷款的,可以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土地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类型,国有的转让也是经常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使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也不是单一的,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合适的转让方式。转让意味着使用权发生变更,必须明确转让方式和土地使用范...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网络诈骗是我国目前比较常发的案件之一,由于互联网本身的虚拟性使得网络诈骗的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这就给受害人报案带来了不便,因为受害人不知道应该向那个地方的公安机关报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案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异...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闲置土地的定义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


·钢材居间合同签约注意事项,居间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钢材居间合同签约注意事项,居间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一、钢材居间合同签约注意事项? 1、居间合同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 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 居间...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 一、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 1、相片的采集: 一是能承担居民身份证照相的照相馆或承担二代证照相的派出所; 二是群众本人采集符合二代证技术要求的相片。 2、相片的传输。目前我市的相片认证委托深圳市公安局特种证件制中心居民身份证相片认证中...


·土地使用权抵债如何办理过户有哪些具体手续
      土地使用权抵债如何办理过户有哪些具体手续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人在土地上进行经营和管理的权利,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使用人将自己对土地的使用权用作债务抵押是可以的,但是债务抵押之后土地使用权要进行变更,关于土地使用权抵债如何办理过户的有关事项我们进行了整理,土地使用权用作债权抵押...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 我国拥有广袤的土地,而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所以每块土地都具有其一定的使用年限。土地依据其作用划分,那么商业土地是什么?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我们将会在本文中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商业土地是什么?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


·上级拨付的征地补偿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国家的征收土地补偿的政策一直以来在普通老百姓当中都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因为普通老百姓,他们的土地补偿就是他们日后的生活来源之一,所以是非常关注的。当然,国家对于这个问题也比较关注,因为毕竟涉及到民生问题,很多人想了解。上级拨付的征地补偿的政策规定是什么?一、上级拨付的征地补偿的...


·2023聊城征地补偿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每年国家在征地补偿的相关标准以及具体事项都有一定的变化,那么今天小编就给您讲述一下,关于聊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看,聊城市的征地补偿应该分为三个片区,分别进行,具体来看下面的文章。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由济馆高速公路、光岳路、辽...


·在我国合同签署地怎么写 近年来,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时候,
      在我国合同签署地怎么写 近年来,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时候,其中有一部分,最能引起您关注的就是,合同签署地的填写。在许多人眼里认为合同的主体框架是比较重要的,签署地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其实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时候,签署地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我国合同签署地怎么写的相关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