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都知道,在法律上,父母对于子女有着一定的抚养义务,就算离婚以后,也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幸死亡,那么抚养费又由谁来负担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二、抚养费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办1、一方意外死亡,如果是他人侵权造成的死亡,是侵权者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四、抚养费承担方式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一般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如果对方是正常死亡,那么可以向对方的直系亲属要求一定的抚养费;如果对方是非正常死亡,那么造成对方死亡的施害人就需要支付这笔抚养费。我们建议您还是聘请专业律师来处理这类情况比较恰当。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怎么判断分居两年离婚的?
      怎么判断分居两年离婚的?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1、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3、 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4、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5、 证人证言...


·夫妻怎样能起诉离婚 怎样进行起诉离婚
      关于怎样能起诉离婚的问题,其实也就是在符合什么条件的时候夫妻可以起诉离婚。虽然我国法律中对夫妻离婚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但无论是在哪种方式下离婚,此时都是需要达到规定条件才行的。那到底夫妻怎样能起诉离婚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能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而出现的,虽说现代社会准二胎政策已经开放,但社会抚养费政策还是伴随着我们,如果超出生育标准的话,我们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夫妻双方都需要在时间规定内缴纳社会抚养费,那具体来说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是本人收入的20-30%。如果月收入4000元,一般情况下,每个月给1000元的抚养费是比较合适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


·新婚姻法关于非婚生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如果按照法定程序,男女双方应该先办理结婚手续,成为合法夫妻后再生育子女。而在一些偏远地区,男女双方还未来得及办理结婚手续,就已经生育子女。这时,双方分手后,孩子的抚养便成为了一个问题。那么关于非婚生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如何判定婚姻受到胁迫
       我国法律主张婚姻自由,婚姻法保障人们的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这仍然不能避免因胁迫而结婚的情况。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如何判定婚姻受到胁迫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判定婚姻受到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


·起诉离婚女方拒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是夫妻双方有严重矛盾时最好的做法。可是现在有的情况是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这时就可以提出单方面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单方面离婚是要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那么起诉离婚女方拒不到庭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


·精神补偿离婚的赔偿责任构成是怎么样的?
      精神补偿离婚的赔偿责任构成是怎么样的?根据我国民法侵权责任的一般原理,离婚精神损害侵权责任有如下几个构成要件:第一,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构成的前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中过错方造成的的损害事实,主要是指使配偶身份利益遭受损害的事实。这种损害事实主要是一种精神上的损害,其表现为...


·离婚财产的调查取证有几种
      离婚财产的调查取证有几种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产,就得举出房产证;自己想要存款,就得举出存折。自己取证要注意,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证证据有效的基础。有时,即使事实是真实的...


·收抚养费协议书要怎么写?
      现如今,有许多感情不和离异的家庭,在这种家庭中,孩子就变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而没有抚养权一方的家长就会选择支付抚养费来弥补心中的愧疚,而有抚养权一方的家长也许不理解关于抚养费方面的问题,不清楚收抚养费协议书要怎么写,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收抚养费协议书要怎么写? 立协...


·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状态不是一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实践中还有可能出现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情况,当然也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那具体来说,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