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今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贷款期限往往在二十年以上。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今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贷款期限往往在二十年以上。按照银行规定,购房者办理商业贷款满一年,就可以提前还贷了。一些人后期经济条件改善后,就想提前还掉贷款,这样减轻每月的月供压力。那么买房子提前还贷会划算吗?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买房子提前还贷会划算吗?
提前还房贷划算不划算是要分情况的,以下情况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确定:
1、高于贷款利息可不提前还;如果贷款人能够通过理财或其他使得能高于贷款利息支出,就可以不提前还房贷,如果未来预期一年或几年内没有好的,就可以考虑提前还房贷了。
2、还款中后期利息少,可不提前还款对于选择等额本金还款的市民,如果还款期已过1/3或已还款到中期的购房者,由于等额本金是将贷款总额平分成本金,根据所剩本金计算还款利息。也就是说,这种还款方式越到后期,所剩的本金越少,因此所产生的利息也越少。在这种情况下,提前还贷的意义不大。
3、房产抵押从银行获取贷款的,应提前还款对于一些理财意识不强,不能有效克制冲动的消费者;不愿意有债务压力,不想承受过多贷款压力的人;希望将到了后期的房屋按揭贷款一次性还清,再以房产抵押从银行获取更多贷款的人;收入时高时低不稳定的市民可以选择提前还房贷。
4、先还商贷再还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房贷也不一定是全部还清,可根据银行的规定和自己的家庭财务状况,提前偿还部分房贷。对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也可以考虑提前还贷,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取的,如果不提前还贷,放在账户里也是取不出来的,所以还不如支取出来把贷款先还上,这样也能提高一下资金的使用效率。如果选择的是商贷和公积金构成的组合贷款,提前还房贷可先还商贷部分。
二、哪些情况下最好不要提前还贷?
1、等额本息还款年限过半
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计算方法,贷款年限过半,说明全部贷款和利息已经超过50%——80%被偿还完毕,剩下的月供本金占比重大,利息数量极少。此时,提前还款省下的钱并不多,而且大部分钱,大部分压力都扛过去了,剩下的小部分也没必要一下子全交付出去。
2、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1/3的购房者
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过半则提前还款不划算,那么对于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房贷的人来说,按照等额本金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下,当还款时间超过三分之一时,提前还款就不划算了。因为此时利息所剩不多,剩下的基本上是本金,本金是绝对不会少的。所以,提前还款没意义。
3、担心加息,并且经济能力有限的还款人
对于贷款人来说,加息、提高利率都是一场噩梦,所以总想着经济能力合适的时候赶紧把欠银行的钱还上。但是,对于这种普通购房者,房贷几乎就是半辈子的积蓄,一旦出于恐慌心理,提前还上一大笔钱,原有的生活规划就会被打乱,一旦出现什么紧急事件,也因经济压力,无力应对。所以做出决定前,一定要好好计算一下生活与还贷之间的关系。
4、降息政策出台
如果在贷款成功之后或者还贷一定期限之后,遇到国家降息政策,那么恭喜你,捡到便宜了,你的钱升值了。这个时候与其提前还款,还不如拿钱去投资,获得更多的收益。
讲到这里,针对买房子提前还贷会划算吗这个很多人关心的话题,您应该有了初步了解。人们决定是否提前还贷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人们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并且等额本息还款期限已经过半,国家出台降息政策等,最好就不要提前还贷。毕竟商业贷款的利率不是很高,您可以选择更好的投资渠道使手中的资金增值。



·个人私下签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个人私下签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


·我国的房价对于普通公民来说实在是望尘莫及的。其实很多长期在外
      我国的房价对于普通公民来说实在是望尘莫及的。其实很多长期在外地工作的高素质人才,也没有办法能够在本地购买起套房子。所以有很多人都是在本地租的房子,其实房租也并不便宜,但是好多人也会发现,尽管如此在医疗、教育这些方面享受的待遇都是不一样的,直到租售同权政策出台。那么,商住房租售同权...


·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一)置换登记: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权证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二)价格评估:初评须上门实地详细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认真计算,进行复评,从而提出房屋的评估价格。(三)置换委托:确定置换意向后,可正式委托置...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
      现在很多男女青年在结婚的时候会着重关注一下房产证上的名字,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要求房产证上填写两个人的名字。因为您可能会觉得不管房子的购买方式是怎样的,只要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的话,那么对自己来说也是一份保障。其实离婚房产的分割参考依据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房子是男方...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途径有哪些
      不少房租赁的当事人在租房的过程中想要解除租赁合同,这是法律允许的,但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同时也要知道具体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解除。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途径有哪些。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途径有哪些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途径,就是说当事...


·按揭买房的费用有哪些,按揭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按揭买房便成为了当今社会很多青年人最常用的买房方式,因此提前了解按揭买房的相关知识,有助于你在按揭买房减少很多不避免的麻烦。下面,我们为你介绍按揭买房的费用以及相关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按揭买房费用有哪些 1、契税:贷款额×1.5%。由开发商代扣或到...


·房产继承遗嘱怎么写
       房产可以说是公民最重要的财产了,而当公民年老的时候可能就会考虑对自己房产进行处理,通常是以立遗嘱的方式进行的,那么此时这个房产继承遗嘱怎么写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产继承遗嘱范本 男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对于每个中国家庭来说购买房屋是家里的头等大事,因此政府也出台了部分法律法规作为示范与参考,不同的家庭,不同的城市政策、不同的商品房情况都会影响每个人在购买商品房时的合同付款方式,介绍以下几种常用合同付款方式:一、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


·一、法院拍卖房子清场问题如何规定的?
      一、法院拍卖房子清场问题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


·父亲在世可以房产继承吗?
      父亲在世可以房产继承吗?父亲在世不可以继承房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


·离婚房屋给孩子再卖是否合法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针对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在分割问题上没有办法达成共同的意向的话,那么其实把房子给孩子也是一种比较理想化的做法。因为毕竟孩子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是爱的共同体,如果决定把房屋给孩子的话,实际上理论来说,房屋所有权就是属于孩子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房屋给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