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保证如何进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质量保证如何进行?因为建筑工程使用的时间长,涉及的使用人多,所以工程质量一定要得到保障,不能出现各种豆腐渣工程。豆腐渣工程害人害己,工程质量出了问题,施工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工程质量保证如何进行?详情参考下文。
1、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部分。项目经理必须重视制度的建立,在施工现场必须抓好督促及落实工作,并要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该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地管理人员的职责,且成文张贴于工地办公室,以便对照执行。同时明确各种机具、用电、井字架以及外墙脚手架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各项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以“穗福小学”工程为例:工程项目部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调度会、分析会、交底会和检查考核制度,并建立资料挡案制。强化计划管理,根据总进度要求,针对施工实际及时修正计划,实现对重要节点的控制,使计划管理处于最佳状态。在工地建立简报制度,将工程情况及时通报各方,并建立了总结制度,从而大大加强了现场施工管理,并赢得各方的一致好评。
2、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管理
要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必须思想领先,即首先要提高管理意识。企业核心问题是管理。由于生产工人流动性大,普遍技术素质差,质量意识薄弱,只重工作进度,忽视工程规模及质量,贪图方便,盲目求快,责任性不强,安全意识差,给施工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对这些意识和做法要彻底改变。项目经理在提高管理人员意识的基础上,对生产工人也要加强管理。具体的做法是实施“一选择,二教育,三管理”的原则。一选择即对生产工人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对那些安全意识差、技术素质低、不服从管理的生产工人必须淘汰。二教育既是对工人上岗前必须实行“三级教育”,进场前作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签证。对各施工班组工人必须实行奖罚分明的制度,以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发挥工人的主导作用。对各工种,各项目主要部位操作人员等也要实行岗前培训。三管理即是在施工前必须向生产工人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每道工序,实行跟踪、监督、记录、复查或抽查,从技术措施到实际操作中严格把好质量关。坚持自检、互检、抽检相结合;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流入下一道工序的具体做法,特别对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种及工序进行专职跟踪施工,以强制的手段来克制质量通病,改变不规范的做法。
3、组织施工,努力抓好工程质安管理
项目经理在指挥各项工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把一个施工现场的许多单位组织起来,有节奏地、均衡地进行施工,使其达到工期短、质量好、保安全、成本低的效果,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它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进度和施工现场等各项管理工作。因此,在施工管理中,必须实行制度化、网络化,理顺公司的管理制度,使各项管理形成制度化。项目经理要经常组织召开专业业务分析会,要把各种专业业务分析的结论、信息及时反映给公司,能更好地实现对现场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在工程的管理上要严格按照“三检查、二坚持、一过硬”(即自检、互检、复检;坚持按图施工,坚持按规范施工;产品过硬)的方针进行施工,做到挂牌施工,责任到人,思想到位。对质量管理采取攻通病、创优良、上水平,使产品质量优良,将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的萌芽中,对每一道工序都进行验收,提高产品的一次成活率。争创工程优良率达到80%以上。力争攻克和排除工程上的“渗、漏、壳、裂、倒、毛、糙、塞、污”等常见病,力图以管理制度来提高工程质量,以技术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加强安全教育,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和民工的安全意识。公司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搞好安全设施,施工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在穗福小学的施工中,特别强化“三宝、四口”的教育和防护工作,支持龙门架、脚手架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的做法。组织义务的消防队并由项目经理直接指挥。在施工现场随处可见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目的就是要安全动员起来搞好安全生产。在技术资料管理方面,设负责该项目的专人填写施工日记,把每天的施工情况详细地记录下来,以利工程前后的联系。各类施工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时进行并按类别整理,分别装入资料袋,为对竣工验收资料做到准、快、齐奠定基础。
4、抓好建筑市场信息,强化项目成本控制
现代的科学管理方法日新月异,项目经理必须充分清楚和了解国内外建筑市场的新材料、新动态。先以施工图为依据,进行工料分析,并作大量的市场调查,杜绝不合格产品的进场使用。材料的质量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因此,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重要保证,也是创造正常施工条件的前提。项目经理必须掌握了解材料的市场行情,以及材料的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等方面的信息,督促材料采购,广开材料进货渠道,实行货比三家,想法从厂家直接进货,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科学地组织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储备,建立严密的计划和调度体系,实行各项目之间材料统一调剂,加速材料资金周转,以确保正常施工。对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必须有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书。钢筋砼及预应力砼构件,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进行分析研究,经处理签字后方可使用。凡是标志不清或是认为质量有问题的产品、构件,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等,均应进行材料抽检。对进口材料、设备或关键部位所使用的材料,如砼、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等,应保证材料的配合比,先按规定做好试配,经试验室试配合格后方可使用。总之,材料控制是保证质量的基础和前提。
5、采取措施,做好施工机械防护
机械的控制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工具费控制。要根据不同的工艺特点和技术要求,选用合适的机械设备。正确使用、管理和保养好机械设备,为此要健全“人机固定制度”,“操作证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使用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等,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最佳使用状态。公司在“穗福小学”工程的施工中,对机械的保护方面采用了既简单又实用的“星瓦”作雨棚顶,该工地的各种机械设备如砂浆机等机械,都实行一机一顶,各有编号。由于防雨棚的顶采用星瓦,因此骨架采用1寸钢管加配件连接而成,星瓦与骨架采用铁线绑接,对安装、拆搬、使用都比较方便,既美观又实用,而且可以多次周转之用,施工时视线好,占用工地空间小,既防雨又防风,确保了安全生产。
6、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提高工程质量
优良的工程质量直接产生于施工过程之中,项目部施工员、质安员必须对作业班组的施工操作过程中,包括操作方法、作业流程等时刻进行检查和监督,以最大限度将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在进入土建粗装饰阶段,在班组长进场之前,应该要求先做出样板或样板墙,等样板验收达到预期效果之后方可正式大面积开工,日后对班组工作质量的验收就以他自己所做的样板作为实物标准。在进入主体工程砌筑前,应尽快请建设单位决定外墙饰面砖的品种、规格,以便在砌筑时根据饰面砖的规格尺寸计算并放线定位,确定铝窗洞口位置。同时,可根据施工要求调整外墙饰面的施工顺序。并协助班组在首层外墙进行样板施工,以确保铺贴饰面砖规整,窗台散水坡度统一,鹰咀规格一致,线条和缝格横平竖直,提高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的保证,需要有相应的制度进行落实,所以施工单位需要制定工程质量施工标准,科学管理;此外还需要加强防护,科学合理化施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建设;最后,还要加强单位人员质量管控的意识,从思想落实质量保证的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今天我们将为您作答。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规程 第一章...


·工厂星期天不上班算旷工吗
      不算,但是如果答应了没去就算旷工。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


·合同到期公司员工辞退员工是否有补偿
      一,合同到期公司员工辞退员工是否有补偿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


·公司因为疫情原因是否可以辞退员工?
      公司因为疫情原因是否可以辞退员工?公司因为疫情原因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作期限等内容,具体来讲,签订的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呢?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遵守劳动合同的内容,也就是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怎么办呢?我们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劳动合...


·双倍工资支付多久,可以主张支付双倍工资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对双倍工资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双倍工资支付多久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双倍工资支付多久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11个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


·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怎样的?
      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怎样的? 一、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示例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示例 1.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范例一: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


·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
      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 1、 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均无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协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2、 任何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均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当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之后,需要尽快的申请做工伤认定,这样才有利于之后对事故进行处理。然而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拖的比较久,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效,肯定就是不利的。究竟我国对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