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最常见的社会现象之一。而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肯定就是需要对事故做出处理的。那具体该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但这对当事人自身利益影响是比较大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对逃逸事故,如果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的,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要求认定的,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需要注意保护自己。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应采取理性措施,收集、保存好证据,妥善解决纠纷。首先,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第一时间报警,以便交警勘验现场,认定事故责任。其次,机动车驾驶员应立即向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报险,以便保险公司确认损失。第三,事故双方当事人应互相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避免一旦起诉时出现被告方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
(三)在赔偿补偿方面,事故双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自行扩大或虚报损失。受害方主张的医疗费与交通事故应当存在因果关系,具有合理性;主张的误工费和护理费应与医院的休假和护理建议及本人伤情相吻合。肇事方举证车辆减值等损失时,应确保对方知情并参与申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交通事故是生活中主要的社会现象,如何处理也是您需要关注的问题。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其他问题,如交通事故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理赔等,由于篇幅限制本文不作深刻地剖析。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了有关交通事故的问题时,不妨向律师咨询,相信专业的律师能为您带来帮助。



·如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如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


·二手房交易费用都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了税和费两种,而针对主体身份的不同,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也是不一样的。究竟二手房交易费用都有哪些,具体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费用都有哪些 (一)买方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二...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等级和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等级和标准 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


·交通事故顶包自首怎么处理?
      交通自首顶包人涉嫌窝藏、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交通事故的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找人顶罪,属于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有自首情节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理。在出现“顶包”行为的交...


·一.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能双倍赔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能双倍赔吗? 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不全是双倍赔的。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因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目前审判实践中对此通常都是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危险驾驶校车超载有哪些
      危险驾驶校车超载有哪些危害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专用校车,因超载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且越来越严重。校车虽然只是一种普通的交通工具,但是因其与未成年儿童的安全息息相关而具有特殊性,不仅仅是校车上的老师、驾驶员需要重视安全问题,我们这些不在校车上的人也需要注意且提防校车超载。...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路上开车,如果不幸发生车祸,造成了人员伤残,就必须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不知道赔偿项目有哪些,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车祸伤残赔偿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 医疗费根...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责任范围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是持续升温,房屋买卖也称为最常见的交易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是持续升温,房屋买卖也称为最常见的交易事项,很多房主也选择出售自己已有的房子,然后换一套更合适的房屋。那您知道卖房子个税怎么算吗?有哪些允许扣除的费用呢?以下是我们的解答。 一、卖房子个税计算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来了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当事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来了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当事人的陈述、调看监控录像等然后依据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当事人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才进入赔偿程序。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用是什么呢?为您分析一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