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往往都会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打官司来解决,很多人就有疑惑,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解答,供你阅读。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纠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

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输入的血液是否合格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血液不合格、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机构对以下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6、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7、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患者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患者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8、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9、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患者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患者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问题,看了上文相信您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责任,虽然是由医疗机构承担,但是并不是说患方什么都不做,也不用证明什么,这是不可能的,该做的肯定都得做,一个案件的举证是非常复杂的,一般人往往很难顺利的完成,建议你还是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的专业律师,他们将竭尽所能的为你服务。


·医疗过错官司案例的相关介绍
      医疗过错官司案例的相关介绍 一、在医疗过错诉讼中什么情况下需要作鉴定,应当鉴定什么? 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就本案而言,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如何理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的基本条件?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2)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3)国家药品管...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一、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


·五常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付?
      医生自古以来都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而成为一名主刀医生需要熟练的技术和身后的专业知识。但是现今医疗事故却并不少,如果意外发生某些事故的时候我们都会需要进行鉴定,其中医疗事故鉴定也是必须的,那么五常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呢?有谁支付呢?请一起阅读下文了解吧。一、五常医疗事故鉴定费用1、委...


·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的概念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怎么改 ?一、定点医院是什么?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怎么改 ?一、定点医院是什么 1、医保定点医院指的是社保部门指定的在所管辖区域内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医院也可以自行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医院,只需经过医保考察,并符合医保的要求即可成为医保定点医院,从而为本区域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只要凭医保卡到定点医...


·非法行医处罚多少钱,非法行医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非法行医处罚多少钱,非法行医赔偿的范围有哪些我们都知道,非法行医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非法行医的,除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还要被判处罚金,那么很多人就有疑问非法行医到底处罚多少钱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一、非法行医处罚多少钱根据《刑法》第33...


·一般司机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首先要确认医疗事故导致人死亡,那死亡赔偿,被扶养的人的生活费,以及其他的一些费用都是在赔偿范围内的·。医疗事故本身就属于复杂的,你要有充足的资料,比如说医疗资料,还是医疗事故的鉴定书等等,这以便于你在索要赔偿的时候有足够的资料证明这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也是看很多情况和不...


·医疗事故鉴定要的材料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要的材料有哪些?鉴定过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鉴定要的材料有哪些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


·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
      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 目前我国的医患问题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在这之中有患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所欲的患者都是弱者;也有医院的问题,着医患关系之中医院作为具有强势地位的一方没有很好的履行好自身的义务,承担好责任。那么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问...


·医疗过失行为如何赔偿
      医疗过失行为如何赔偿 一、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如何赔偿 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