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告职工入职协议书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的正常发展运营与员工的努力和付出是分不开的。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主要是针对公司员工招聘、培训以及晋升等方面做出管理和规定。当我们寻找工作的时候,如果被录取,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如入职培训等,是需要与公司签订入职协议书的。我们将针对广告职工入职协议书为您详细说明。

一、广告职工入职协议书怎么写

员 工 入 职 协 议 书

入职人签名: 日期:

为规范公司管理,确保劳动纪律和管理程序运作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并保证以下事项:

1、本厂按计件酬劳,多劳多得;所有新进员工均需通过7天的试工期,试用期为3个月,三个月后正式成为本公司员工。新员工入职前7天为试工期,在试工期内无论何种原因主动放弃试工或被公司不予以试工并除名的均不要求公司支付薪酬及任何经济补偿。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之间团结友爱,尊重上司,服从管理。

3、不得盗用公司名义从事私人活动,不得泄露公司生产经营及技术情报给他人。

4、爱护公司财务,公司发给员工的劳保用品和生产工具及物料等应正确保管,离职时交回公司,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发现有偷盗行为的工资充公并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送派出所

5、上班时间必须服从管理,听从上司安排,按标准作业,认真负责,不准擅离职守,故意拖延妨碍工作进度或消极怠工,故意生产不良等等。

6、不得在上班时间阅读书报玩手机戴耳机听歌,交头接耳,嬉戏喧哗,随意串岗离岗;不准威胁恐吓上司或同事,不得拉帮结派,恶意组织煽动罢工。

7、工作场地必须保持整洁,秩序良好,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工作场所或干私事。

8、上下班必须守时并亲自打卡,严禁代人打卡,伪造出勤记录和损坏工卡。

9、请假须提前亲自填写请假单经上级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准代请假,加班时间私自不来或未经批准私自不来的直接扣除当天正常出勤4H工时,凡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这视同旷工,旷工一天扣除近三天工资(以近三天工资计算),当月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即:24小时)加罚200元,连续旷工超过3天者视为自离,不予结算工资。

10、员工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厂方并得到批准方为有效,凡是被辞退者将视为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其违约,须扣除300元作为违约金。打架的一律罚款500元并开除,情节严重的送派出所处理。 十一、凡是被公司辞退,解雇者永不录用!正常辞职人员按新员工入职标准核定各方面待遇,急辞职人员扣除近期11天工资并扣除试用期7天的计时工资(公司有权利拒绝急辞工的离职方式)。

二、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2、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

3、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和其他劳动条件。前者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后者主要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的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4、劳动报酬。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

5、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违反纪律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有关劳动纪律的条款,也可原则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悖,否则为无效规定,不具有拘束劳动者的效力。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分为法定终止的条件和约定终止的条件。法定终止的条件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约定终止的条件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司终止的情形。一旦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约定终止条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

综上所述,在员工正式入职之前,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是至关重要的,不仅有利于员工正常工作,也有利于对于企业文化的认同以及融入工作的环境。关于广告职工入职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入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于劳动权利与义务的相关规定。但是我们提醒您,员工还是需要与用人单位来签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认定需要多久?
      您都知道的是劳动关系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种关系通常情况下,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都已经形成了,有的时候需要进行认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认定需要多久?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劳动关系确认的时间 劳动关系一般从用工之日...


·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
      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诶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诶?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的依据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的依据是什么1、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合同段施工时,以每个合同段作...


·工程变更合同的相关知识
      工程变更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工程变更合同含义 所谓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


·混凝土工程质量取决于哪些因素?
      混凝土工程质量取决于哪些因素?在现代各种工程的建设中,比如房屋的修建、道路的施工等都需要加入混泥土以加强其牢固性,在施工时我们就应该注意一些问题以保证工程完成后的计划时间内不会出现质量问题,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取决于哪些因素呢,我们通过下文来看一下。 一、混凝土工程质量取决于哪些因...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如何计算?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


·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劳动者就应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来工作。如果劳动者的行为令用工单位不满,那么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在法定条件下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工单位要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我们在本文就上述问题为您介绍如下。 一、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纠纷中经常会出现。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劳动的过程中,究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呢?当然,在实践中,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还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证据去证明,那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一般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


·童工与未成年工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针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企业雇佣童工现象,国家制定了专门的童工处罚规定。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还是会发生一些其他的情况,这其中就包括有些企业招收的员工没有成年,但是没有受到法律的处罚。因此,童工与未成年工的区别是什么? 一、童工与未成年工的区别是什么? ...


·离职员工又重新入职有没有试用期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
      离职员工又重新入职有没有试用期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重归工作岗位的情形,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与之再次约定试用期,否则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须具备劳动双方处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逻辑前提,“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法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企业和工厂因为经营不善而面临倒闭,作为普通职工的普通老百姓,法律在企业倒闭的时候又赋予我们怎样的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劳动法工厂倒闭赔偿相关的知识。 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