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外面租房时,违约则是最常见的情形,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房客违约都会造成双方的不愉快。曾经有房东问过我们,如果房客违约了,却又不肯搬走,我该怎么办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办
当房东把房子出租给房客时,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彼此的义务,如果中途房客违约,房东要求其搬走,房客却不愿意的情况下,作为房东可以到法院起诉,让法院强制要求房客搬离房屋。
二、房东出租房屋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房屋内部适当修缮
房东应保证节后出租如果房主平时工作较忙无暇顾及房屋有破损或过于陈旧,应当稍加粉刷墙壁、适当清洁屋内灰尘、修补一下渗漏的管道、换掉老化的灯泡,简单修饰整理房屋,这样不但可以使屋内环境焕然一新,展现给承租人良好的视觉效果,还能提高房屋出租的速度。
2、简单添置家电、家具,提升房屋价值
通常情况下,决定租房者是否承租一套房屋的主要条件是察看其所租房屋的内部设施。一般来说,家电、家具齐全的房屋出租速度较快。因此,如果房主不想花费太多财力而又想在节后房屋租赁旺季快速出租手中房屋,最好的办法是到二手家电市场转一圈,适当增添。3、紧跟时代步伐,适应租房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大多数房主不应拘泥于传统的租赁模式,认为家电、家具齐备即能租到一个满意的价钱。其实不然,随着租赁人群需求越来越趋于个性化、多样化,房主要紧跟时代潮流。譬如可以在房屋内配备电话、有线电视、ADSL宽带上网等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租客需求,以便适应节后不同租赁人群。
4、通过多方的途径查明房客的身份
房东可通过身份证号或者暂住证号,查明房客的身份,以免后期产生纠纷,因为房客身份难以确定,将会造成之后房东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5、清点好房屋的物品状况
租房前,房东必须对家中的物品进行检查,
尤其是贵重家电,包括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等等,最好与房客一起查看家里物品的完整性,从而避免日后与房客产生对物品破损的争议,并在租房物品上注明物品损害后,双方维修的分配情况。
6、分配好租金及其他费用
房东最好在有中介公司经纪人或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签订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这样对自身及他人都有益处。而且,房东还要在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其他费用上做好明确的分配。当然,房东日后也不应该任意提高房租,以免造成房客的不满。因此,如果房客违约了,却不愿意搬走,作为房东,切不可冲动,我们可以去法院起诉他,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你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登陆网站浏览相关的栏目,也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法律保护吗?
      一、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法律保护吗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


·预售房屋价格欺诈表现形式有哪些?
      预售房屋价格欺诈表现形式有哪些?1、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对商品房价格做出了明确的承诺,实际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2、在同一销售场所,对同样一套商品房使用两种价格标价、以低价招徕购房者并以高价成交。或者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


·房屋拆迁赔偿是怎样的 怎么对房屋拆迁进行赔偿
      一、房屋拆迁怎么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无论是商品房还是自建房,只要只居住使用的房屋就有质量安全标准,有了这些标准我们才能使用这些房屋,因为一旦住房标准存在较大的问题,那么房屋就会有安全问题,那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有哪些呢? 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


·转房子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转房子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房管部门发给抵押人的证书,他项权证的涉及到房屋抵押的内容,一方面,在房产抵押或者购买以后,他项权证会被注销,而房产没有抵押,他项权证则不会被注销,这是在我国的担保法中有明确规定的,当他项权证没有注销的时候,该房产不得...


·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割,怎样分配离婚房产?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同时这也是不得不解决的问题,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多,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只能区分不同的情况,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


·离婚标的为房子诉讼费如何收取?
      离婚标的为房子诉讼费如何收取?离婚标的为房子诉讼费按照房屋的价值的0.5%来进行一个收取,离婚诉讼费主要涉及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立案时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若涉及到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部分,不加收案件受理费;财产总额超过2...


·重庆近郊农村房屋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目前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很多人都选择会老家建房,自己建房的成本可以节省很多。在农村由于土地资源丰富,很多村民利用土地的广阔,建起了楼房,那么有很多人可能会想将楼房出售,宅基地楼房的出售会有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重庆近郊农村房屋买卖的相关内容。 ?重庆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


·如今我国的房价一直在升高,导致房产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
      如今我国的房价一直在升高,导致房产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价高的远远超过那些收入不高的人群,房价很高造成在一些城市的租房租金也很高,给很多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而租售同权就是在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上海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


·贷款人死亡房贷怎么办?
      贷款人死亡房贷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
      当我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的,而房屋租赁合同是有一个期限的,也就是承租期,那么如果合同的哪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应该怎么操作。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的书写格式。 一、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按照《民法典》的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