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那此时当事人之间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合同。但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当事人来讲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此时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1、白字黑字,一切以书面为准


有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而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所以,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租赁期限长短的约定技巧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3、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4、电话宽带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在签订合同时不好确定电话、宽带的状况,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东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电话费,或者是宽带无法顺利安装,对后期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因此,您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5、清点屋内设施,

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

6、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在修正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二、租房押金什么情况下能退还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先了解清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这样签订的合同才能对其利益做出保护,否则即使签订了租房合同,也是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的。而按照租房行业的惯例,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承租人支付一定的租房押金,通常是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


·无产权证的二手房可以购买吗?
      无产权证的二手房可以购买吗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的相关规定:“房地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由此看来,无产权证房屋不能进行交易。因为在无产权上建立的购房合同是无效合同,从法律角度来讲,一旦合同一方出现毁约,另一方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尽管有些无产权...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处理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而且,我国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解释的。那么,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处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呢?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租房意向金合同和签署的定金合同有什么不同?
      租房意向金合同和签署的定金合同有什么不同?二者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不同,以及目的和内容的不同。1、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租房定金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而意向金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


·相对于新建商品房而言,一方面,二手房的“社会属性”隐蔽性强,
      相对于新建商品房而言,一方面,二手房的“社会属性”隐蔽性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买卖二手房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因此,购房者极易上当受骗。那么买二手房时要慎防哪些陷阱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了解吧。 一、买二手房时要慎防哪些陷阱 1、产权状况不明。 根据我国法律...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1.录入合同。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自动导入买卖双方当事人及房屋信息,当事人在线填写价款、付款方式等合同其他基本信息,自动生成网签合同文本。2.签章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打印出的网签合同上签章确认并将合同签章页上传至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有条件的可采...


·房屋拆迁该如何补偿
      房屋拆迁该如何补偿 一、房屋拆迁该如何补偿 1、拆除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的补偿办法 (1)以房换房 即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以房换房后,拆迁人不再予以补偿,也不再另行安置住房。如果提供的房屋与原房...


·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对许多购房者而言,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二手房是最经济实惠的购房选择。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购房者需要规避交易风险,以减少交易纠纷。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下面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


·房产没有诉讼时效吗
      房产没有诉讼时效吗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房产的诉讼时效一般可以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下执行,正常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当事人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在被侵害之后的那一天起,如果时间超过了三年,这样的情况下提起的诉讼是不会被人民法院受理的。如果关于房产...


·自住型商品房是保障房吗
      自住型商品房是保障房吗,自住房属于商品房的原因 购房行为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当前社会城市中的房屋还比较紧缺,而想要长期待在城市中的话拥有自身的房屋会好很多,方便许多。想要购买房屋的话,房屋属性就是我们需要求分清楚的概念,很多人都不知道自住型房屋是怎样的,会提出自住型商品房...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对于新房来说,只有开发商办理出大产权证的时候,购房者才能办小产权证(即房产证)。(一)购房者要审查开发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


·最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
      最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 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政策规定了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该规定也说明了一点,即房地产税的推进是要以立法为前提的,所以短期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