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一、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

1、基层应先清理干净,砼基层要先喷撒纯水泥浆呈颗粒状便于粘结;砖墙基层应事先浇水湿润。


2、施工工艺为:吊立线→贴灰饼→做冲筋→抹第一遍底灰→抹第二遍底灰→抹面层灰→加用塑料抹刀压光。


3、打底用的水泥砂浆配合比为:水泥1:砂3:粉煤灰0.5:石灰膏0.5。面层用纸筋灰掺10%的白水泥。


4、砂浆采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先砂子→后石灰膏→再水泥→最后粉煤灰。搅拌时间不少于120分钟。


5、砂浆应搅拌均匀,粉刷砂浆的稠度一般为7—10CM。水泥砂浆应在搅拌后3小时内全部用完。


6、出厂日期超三个月的水泥不得使用。河砂应过筛,并使用洁净水进行搅拌。纸筋灰不得含有结块(硬块)。


7、待第二遍的底灰七成干时,即可进行罩面灰粉刷。如待完全干燥后才抹罩面,那么需提前一天浇水湿润。


8、天棚打底前应在四周弹上水平控制线,并拉线贴灰饼、做冲筋,而后分二遍抹底灰,用刮尺搓平打毛。


9、梁底和梁侧均要贴灰饼、做冲筋。做到梁底水平、梁侧垂直;阴阳角方正。多跨连续梁要拉紧通线做钉。


10、所有柱角、墙角和门窗角等均要做成护角:即用比打底砂浆提高一级标号的纯水泥砂浆来粉刷角部。


11、同一面墙的打底应一次性连贯完成。避免产生接槎不平整以及同一墙面打底砂浆颜色不一致的现象。


12、所有水平面均应呈水平;所有立面均应呈垂直;所有阴阳角均应方正。严禁干燥后表面产生裂纹现象。


13、填充墙的顶部与梁底之间的裂缝处,应在正式打底前用微膨胀的水泥砂浆塞严、挤实以防以后裂缝。


14、粉刷前地板四周阴角的落地灰(砌筑砖墙时掉下的砂浆)应先清理干净,并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堆放。


15、搭设粉刷脚手架不得接触到墙面,拆除脚手架时应注意保护成品,以避免进行二次修补造成劳命伤财。


16、每个技术工人每天下班时均应抽出半个小时进行本日作业成果的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修补。

二、抹灰工程的规定


抹灰工程是用灰浆涂抹在房屋建筑的墙、地、顶棚、表面上的一种传统做法的装饰工程。我国有些地区把它习惯地叫做“粉饰”或“粉刷”。

抹灰工程指用抹面砂浆涂抹在基底材料的表面,具有保护基层和增加美观的作用,为建筑物提供特殊功能的系统施工过程。抹灰工程具有两大功能:一是防护功能,保护墙体不受风,雨,雪的侵蚀,增加墙面防潮,防风化,隔热的能力,提高墙身的耐久性能,热工性能;二是美化功能,改善室内卫生条件,净化空气,美化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以上就是关于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这个问题的全部内容了,依据上文我们可以看到,上文把内墙抹灰质量要求分为16个小点,美一点都有其不相同之处,工程人员要谨慎处理。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你做进一步的详细解答和分析处理。





·企业承包后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关于企业承包后的劳动关系,这里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内部承包人所雇用的人员与企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二是承包企业业务后的员工与公司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相信您在生活中也会遇到这两类的问题,那么,接下来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为您依次讲解。一、职工内部承包所招用的人员,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劳...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每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


·工伤植物人能赔140万吗
      不一定。工伤一级赔偿140万没有法律依据或法律支持,同时,法律(法规)对工伤一至四级的不支持一次性赔偿。工伤职工的亲属主张一次性赔偿也不会得到支持的(这个不支持的立法本意主要是出于对工伤职工本人的利益考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


·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您都非常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工程的质量需要工程项目负责人去监督,但是即使是这样还是存在着质量差的工程,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鉴定了,那么,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况 ...


·个体工商户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手续?
      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都需要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才可以开展生产经营,否则就属于非法企业,依法会遭受查处、罚款等行政性处罚。办理营业执照都是到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那么,个体工商户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手续?详情参考下文。 个体工商户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手续? ...


·没有劳动合同裁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没有劳动合同裁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违法裁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赔偿金。 未签的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最长可以主张11个月。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工人上下班途中算不算工伤
      工人上下班途中算不算工伤 一、工人上下班途中算不算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


·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算不算工伤? 一、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不一定算工伤,根据需要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由于在经济市场生活中,每天都会有工程出于施工以及待施工状态,
      由于在经济市场生活中,每天都会有工程出于施工以及待施工状态,我们的安定生活得益于各项有质量保证的工程。为了排除各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福建省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整个施工过程都进行了规定。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


·劳动合同书主要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书主要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1)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2)无...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
      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对于这样的合同,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那么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要怎么赔偿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 企业和劳动者应该按照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