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由于在我国所有土地归国家集体所有,因此,倒卖土地买卖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在我国的土地管理过程中,国家是允许土地通过合法的方式,例如转让、出让等方式来进行土地的自由流转,流动的。但是,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倒卖土地的行为而换取不法利益,严重侵犯了我国的土地管理。那么,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呢?一起来看下文吧。

一、犯罪构成

(一)客体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

1、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行为;

2、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该罪为情节犯。

(三)主 体

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四)主观方面

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二、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节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

(4)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10 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40亩以上;

(4)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对于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也是违反了我国的刑法,对于它的定罪量刑是依据情节严重来进行判处法定刑期的,以外还需要判处一定的罚金。我们在这里提醒您,我们一定要遵守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如果确实需要使用土地,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




·房子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您对于房子看的还是比较重的,没有自己的房子总觉得不安定,然而在购房的过程中也有许多手续需要办理,没有这样经历的新购房者可能会有些迷茫,买房都能拿到哪些证明,房子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意思,房子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此类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房子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缴纳
      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缴纳 对于划拨土地主要是指经过县级政府以上的政府批准可以使用的土地,划拨土地使用证啊,还必须要缴纳一定的补偿费以及安置费等各种费用,才能过将该土地交与使用,或者是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的交给土地使用者。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要缴纳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哪些情形可以减征耕地占用税
      可以减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有: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3、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


·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地区的征地与城镇地区的征地是不太一样的,毕竟农村地区的征地涉及到的东西比较多,包括土地、青苗等等。那么您知道最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


·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
      行政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dao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土地怎么办理?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土地怎么办?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处理流程有哪些?
      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宅基地是我国为了保证农村群众能够拥有合法的住房须有而设立的,在性质上是属于特殊财产,如果宅基地被侵占,那么我们在这里告诉您,最好是通过调解解决,因为调解解决是一种非暴力的解决方式,如果调解无效再通过起诉解决,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调解解决的程序。 农村宅基地纠纷...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规定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在道路建设加大了力度,同时也让各个城市的联系更加便捷。其中在高速公路方面有明显的体现。那么,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呢?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进行高速公路建设所占用的土地所补偿的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


·国内楼市的热度居高不下,促使着全国各地的开发商加速的对楼盘进
      国内楼市的热度居高不下,促使着全国各地的开发商加速的对楼盘进行来发,但是在开发的过程中如果因为开放商的资金不足或者是个别的开发商在收了业主的钱之后杳无音讯,此时开发商跑路 业主怎么办呢?我们将针对这问题为您详尽介绍,请您耐心阅读。 ? 一、开发商跑路 业主怎么办? 开发商跑...


·长沙征地补偿标准2023有什么?
      长沙征地补偿标准2018有什么?长沙征地补偿标准2018有:在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拟对全市征地(包括水田、旱地、水浇地、宅基地、交通运输、水工建筑、园地、林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和未利用地等)补偿标准整体上调30%。其中,水田和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标准上调约56%,充分体现了...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的城市化建设进程很快,基本设施也不断完善,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一般都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北京市为了给征收一个标准,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出来了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任何的征收补偿行为,必须严格的按照标准进行,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征收补偿标准的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