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中产生的房产纠纷是比较多的,而要是不能准确的处理这类纠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实中产生的房产纠纷是比较多的,而要是不能准确的处理这类纠纷的话,则就有可能给购房者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这显然是很不利的。不过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对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二、怎样处理房产中介纠纷?

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买卖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渠道和投诉部门。例如:

(一)涉及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二)涉及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则向物价部门反映;

(三)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四)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我国对房屋的面积是怎样规定的

为了规范商品房市场计量行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量,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执行:

(一)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组成和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

(二)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三)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各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

(四)商品房销售者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的计量监督检查。

即我们在上文中为您介绍到的调解、仲裁与诉讼。需要注意要是在购房过程中与中介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的处理方式就会有所不同。不过实践中,其实可以实现采取措施来避免纠纷的发生,这也是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的商品房又有所不同,虽然允许将安置房出售,但在买卖的过程中也需要当事人注意一些问题,那到底买卖安置房要注意什么问题?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屋抵押还款算是贷款担保吗
      房屋抵押还款算是贷款担保吗 一、房屋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担保公司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居民个人不动产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贷出资金以满足临时的消费需求甚或企业经营需求,以期盘活居民手中持有的不动产,而且在各种融资渠道中,房地产抵...


·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有关婚前所买房子的问题。那么夫妻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这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本文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阐述。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


·离婚时的按揭房要怎么分割
      离婚时的按揭房要怎么分割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这种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没有予以直接规定,但因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在结婚前,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的行为不会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性质,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按揭购房者。离婚后,未偿还的贷款...


·一、在我国买房子都要什么手续?
      一、在我国买房子都要什么手续? 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开发商那里签订购房合同,最后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存在着贷款的,还需要办理贷款手续, 二、买新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1、你需要带你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首付款去开发商那里签定购房手续. 2、如果你需要贷款买这套房子,那么...


·买房子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根据现
      买房子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由于很多家庭都是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因此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的情况就比较多。而这种方式下流程就比较复杂了,那到底买房子贷款正常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贷款正常流程是...


·购买二手房避税是否合法
      在二手房交易时,购房者采用“黑白合同”、“假赠与”与“房屋典当”等规则空白进行避税的现象时有发生。其实这里隐藏着重重风险,会给购买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购买二手房避税的行为是否合法呢?我们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避税是否合法 (一)先租后卖。此种方法不缴全额营业税...


·哪些房屋是不可以转租的
      哪些房屋是不可以转租的1.房主明确禁止转租或者未同意转租的房屋,不得转租;2.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仍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但原房主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已由新房主继承,此时,若原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可以转租,也没有取得新房主同意的,不得...


·开发商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开发商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一、开发商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在司法实务当中,“一房多卖”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行为,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时候,我们遇到过很多卖方违约或者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将多收的一份钱退回,再支付违约金,事情就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但是有时候,...


·购房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
      购房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购房违约金一般为十级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


·一、住房公积金遗产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住房公积金遗产规定内容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遗产规定内容是购房公积金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继承人是可以通过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