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现今社会,对有购房需求的人来说,在买房看房时要对房屋的属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现今社会,对有购房需求的人来说,在买房看房时要对房屋的属性有十分具体了解,房屋的种类和质量是非常多样化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遇到商铺和住宅结合的住房建筑,那么从专业的角度来看住宅底商与商铺的区别有哪些?请您阅读由我们为您整理的以下内容助您的了解。住宅底商与商铺的区别有哪些顾名思义,“底商”,乃底层之“商铺”也。众所周知,一个住宅项目尤其是高层、大体量的楼盘销售中,那些处于第一、二层的低层住宅单元,由于存在采光差、私密性不高、隔音弱以及潮湿和蚊虫多其它先天毛病,总是无人问津,因此,低层的一向是最为考验销售智慧的事情。 近年来,一种通过对住宅低层资源进行重新配置而将低层住宅转向商用的开发模式,被称之为“底商”。开发商通过变更手续,使住宅化身综合用地,实际上,“底商”已经成为地产业约定成俗的用语。 随着用地性质的变化,原先作为公摊的低层自然而然变性为“公共建筑”,担纲了更重要的角色。 “底商”的出现,一方面可以“变废为宝”改,让住宅低层的老大难销售问题有望迎刃而解,真正实现了开发商的利益最大化; 另一方面,通过对“底商”的操作,使得住宅和商业这两个不同的业态在功能上得到互补,既增加了小区的商业配套设施,还部分化解了商业布局不完善导致的服务供需不平衡造成的矛盾。 作为可操作性很强的方式,“底商”正日益受到热捧,所以,噱头炒作也好,全新模式也罢,“底商”的是非功过终究会大白于天下,让我们共同拭目以待。 “商铺”(“单独一层的商铺”) 为满足政府对商业配套7%的要求,这部分“商铺”由于体量适中、位置好、需求旺,销售情况很好,符合大部分开发商对商业开发的需求。 “商铺”和“底商”虽然都是低层建筑,但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位置上,“底商”处于小区红线之内,而“商铺”的位置,则大部分出在直接面向市政道路的沿街部位; 其次,“商铺”作为区域商业配套项目,是通过可研论证,而早在项目的规划阶段就已经明确的了,其建设目的和用地性质始终是一致的; “商铺”的业态是原先就是固有存在的,而“底商”则是近年新兴的一种模式,可以说只是变通,也可以是是是创新; 最后,“商铺”有独立的空间,通常不与住宅相联,而“底商”的先天性决定了和住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客观上造成“底商”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不如“商铺”。 因此,在招商阶段,“底商”就应该为多油烟,多噪音等的环境和纠纷问题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只有这样,“底商”才能最终实现其本来的良好愿望。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底商作为一种住宅的配套形式也是一种变通的模式,与商铺相比具有更好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当然商铺作为传统的开发项目,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商区氛围是难以替代的,所以对于有购买商用房的人来讲,还是要权衡利弊从二者间找到最合适的选择。



·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一、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继承房屋需要首先进行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按照前一个步骤房屋评估价格的2%收取。其他公证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遗嘱 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房产分割吗?
      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如何分割,往往是双方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由于房屋的出资方式、出资人、有没有贷款、还款人等各不相同,因此,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分割比例等都是较为复杂的问题,法律也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那么,按规定起诉离婚房产分割吗?一、按照...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 (一)登记要件: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


·苏州离婚房子过户费用多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生活起居处处不离房子,夫妻由于各种原因而选择离婚的话,过户房产就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离婚过户房产是需要缴纳税费和手续费登记费和工本费这些费用的,如果不按规定上交那么房产是无法过户成功的,那么离婚房产过户又需要缴纳多少费用呢?下文对苏州离婚房子过户费用多少这...


·厂房征收多少钱一平?
      厂房征收多少钱一平?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会征用到大量土地,其中可能涉及到个人房屋和企业厂房。相对于个人房屋拆迁而言,厂房拆迁比较复杂,涉及到机器设备、人员安置等问题。政府给予的补贴款也比较多,那么厂房征收多少钱一平?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我们一同学习下吧。一、厂房征收多少钱一...


·一、婚前共同买房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共同买房财产如何分割?在婚前共同买房后在分割时需要按照购买的比例来分割的。如果在购买了房产后双方出现离婚等情况时,也是需要将共同的财产进行平均分割,那么在分割房产时也是需要根据当初出资的比例来确定,当在分割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方式来进行分割以及解决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武汉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武汉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


·房屋拆迁不签字会被强拆么
      不可以。拆迁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共识,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有权选择不签字。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卖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是夫妻准备离婚,一方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财产而私自将房屋给卖了的情况。为此,不少人都想要知道在法律上,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卖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卖吗要先搞清楚情况: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可以直接卖掉房产,并直接对资金进行分割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


·买房以后才引发各种房屋买卖纠纷的这种事情生活当中可不在少数,
      买房以后才引发各种房屋买卖纠纷的这种事情生活当中可不在少数,可以说,发生这种现象真的是会令当事人非常头疼的一个问题。本身在买房的时候,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可以说最重大的支出。为了避免这些头疼的事情,买房之前就要先了解一下,比如在长春买房的话,就要知道长春房屋买卖的注意事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