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 一、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
贷款卡年审仍实行滚动年审的方式,凡在城市地区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贷款卡发卡机关为其核发的《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或《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变更通知书》、《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有效期决定书》核定的一年有效期到期前申请办理贷款卡年审。
在中国人民银行城市中心支行参加贷款卡年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领取预约单,预约年审时间。
参加年审的企事业单位请登录互联网“中国人民银行城市中心支行”办事指南”栏目,下载“贷款卡信息录入软件”,按照“贷款卡信息录入软件”操作说明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打印,连同贷款卡年审所需提供的资料一并提交办卡机关。
二、年审提交资料
1、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年审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其他借款人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5、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贷款卡原件
7、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贷款卡注意事项
1、贷款卡是中国人民银行发给注册地借款人的磁卡条,是借款人凭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贷款卡记录了贷款卡编码及密码,是商业银行登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客户资信信息的凭证,取得贷款卡并不意味客户能马上获得银行贷款,关键看企业的资信状况是否满足贷款银行的要求。
2、办卡对象:具有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法人及个体经营者;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卡不须办理贷款卡,但个人为企业(单位)法人或个体经营者担保贷款的情况除外。
3、贷款卡办理处于每年3月至6月15日对贷款卡年审,当年办理的贷款卡不用年审。 企业申请所需材料 ①《贷款卡申请书》;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企业为《营业执 照》, 事业单位为《事业法人登记证》正复印件及副本原件(其他借款人为上级批文复印件 );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贷款卡年审办理流程》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所有的贷款申请人都必须每年参加年检,确认自己卡的信息是否是自己本人的,确保自己用卡安全。年检还会核验申请人的个人还款情况,根据还款是否及时判断您的还款能力,因此,我们提醒您及时还款,防止一时疏忽,延迟还款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夫妻债务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债务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


·股东借款给公司不收利息怎么写借款合同
      股东借款给公司不收利息怎么写借款合同 一、股东借款给公司不收利息怎么写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侵犯债权人利益怎么办?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侵犯债权人利益怎么办?双方离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清偿到期债务,不受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约定的限制。请求清偿不能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列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为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催收公告能否激活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文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但当事人受让的债权在《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刊出前已经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新的债权人是否能够因此公告而重新获...


·离婚时对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时对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


·挪用公款五十万判几年
      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一人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人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人欠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存在的财产分别所有的约定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没有证明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共同债务就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已经离婚,仍然承...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公司债券与股票,是我们在投资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也有很多的相似之处。那么,您知道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吗?因此,我们是需要了解一下他们之间的相同点和联系的。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债券与股票...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和形式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和形式是什么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 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文过于简略,未规定债权人应于何时通知债务人。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


·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一、如何对待欠债不还的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案件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超过两年,法律不予保护。合同法规定,合同上没有写明执行时间的,双方可以随时要求执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你的欠条上有还款的时间,那你的权利就不能得到保护了。如果没有还款时...


·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打破了社会上原有的一些平衡,使得很多经济链受到了影响,而在很多人看来,这样可以赚更多的钱,其实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随着这种不好的社会风气的扩散,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进行打击。那么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呢。 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