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探视权协议书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如今,社会上离婚率的逐年增加,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的争执也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归谁也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夫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也承担着应尽的义务,那么子女探视权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探视权协议书的重要性
探视权协议是一种对于婚生子女探视规范的文本,其具有合法的法律效力。本文通过对探视权协议书写方式的介绍以及在书写方式的时需要注意的细节的描述,可以让我们对探视权协议怎么写有更深入的认识与理解,可以让我们写出一个有利于父母与孩子的协议!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你必须十分重视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探视权的相关规定。
二、探视权协议书的格式

1、时间
对于探视的时间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到双方的生活习惯,选择合适的时间来进行探视,这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而且对于孩子的生活也能够更合理的安排。在孩子十岁及以后,还可以征询孩子的意见,这样对双方及孩子都是有利的。另一个,一般时间上还会约定每个月探视多少次,具体什么时间(应当具体到天、小时甚至有需要还可以到分,以方便双方的交接)探视,探视多长时间,约定好了这些,可以让双方生活更加和谐!
2、地点
条约中,可以明确的规定,探视的地点,在哪个地方探视,甚至有的时候可以约定探视的活动范围,在孩子十岁以后,这些可以征询孩子的意见,合理的安排探视地点,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保护孩子的心理健康。也会减少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些矛盾。所以,地点的约定对于探视协议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必要的时候需要写清楚一些!
3、方式
探视的方式可以是很多样的,在条约中,为了防止一些事件的发生,保护父母以及孩子三方之间各自的权益,探视的方式也可由协议中,明确规定,探视的一方有权利通过一定的探视方式来培养自己和孩子之间的感情,而监护人,也需要对探视方式的规定来保护自己对于孩子监视的权利,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法律纠纷。一般而言,在探视权协议中,约定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10周岁以上,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探视权协议的书写,一般就是需要注意这些,对于时间、地点、方式,在细节上一定要做好约定,找出对双方都有利的方式来,这样对于孩子在未来的成长中有着非同一般的作用。所以,在议定探视权协议的时候议定要充分考虑三方的权益!以上就是本文关于子女探视权协议书如何书写的解答。在孩子未成年之前,父母应该承担抚养其长大的义务,这样,既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也是对父母的要求。对于不具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依照法律允许对孩子进行探视,给孩子心理上和物质上的关心,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恋爱期间的赠与认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恋爱期间或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赠未超过合理范围的财物应认定为一般赠与,该部分赠与一旦将财物交付...


·夫妻财产公证材料包括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材料包括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


·当事人协议离婚了户口怎么办理?
      一,当事人协议离婚了户口怎么办理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


·一、夫妻再婚后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再婚后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再婚后去世的情况下,财产应当按照遗嘱的约定认定,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离婚后的财产被卖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的财产被卖应该怎么办?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的情况: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变更规定是什么?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变更规定是什么?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变更规定是去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之下才能够申请变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


·重婚罪判了是不是就离婚了
      重婚罪判了是不是就离婚了 不算,如果自己要离婚的话,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者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重婚罪虽然说是属于法定的离婚条件,但并不是说对方判刑之后就一定离婚了。 1、如果构成重婚罪的,依法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构成重婚罪是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提供哪些材料
      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提供哪些材料一方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 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


·父母离婚时继子女能否向侵权人要求抚养费父母离婚时
      父母离婚时继子女能否向侵权人要求抚养费父母离婚时继子女可以向侵权人要求抚养费。“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在法律上也可认定为夫妻分居。那么证明夫妻分居常见证据有哪些,夫妻双方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下面为您讲述。 一、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哪些? 尽管分居事实客观存在,但是口头提出的证据是不...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怎么确定
      一般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只是针对未成年的子女,也就是子女尚未年满18周岁之前,虽然有的特殊情况下对成年子女也需要支付抚养费,但这却不是法定的义务。实践中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是比较繁复的,那到底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怎么确定比较好?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子女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