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抚育费负担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三、抚育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首先我们必须告诉您的是,各地的抚养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并且每年关于抚养费的标准会有所调整。如果您对于深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夫妻同时立遗嘱怎么写?
      夫妻同时立遗嘱怎么写? 一、夫妻二人同时立遗嘱怎样写 目前夫妻共同遗嘱,大致有三种: (1)单纯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双方在同一个遗嘱中,指定他们的一个或者几个继承人取得财产; (2)相互的夫妻共同遗嘱,指双方互相指定对方继承财产,也就是说谁先死,另一方就取得全部财产; ...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跟父亲姓。 孩子跟谁姓,绝不仅限于名字前面加什么字,而是带有家庭地位和血脉传承的象征。在延续氏族的命脉和巩固了家长地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残害女性两千多年“重男轻女”思想。时代更新演变的今天,开始不断提倡男女平等,女性于从属到独立...


·一、离婚后财产过户诉讼的起诉书需要写吗?
      一、离婚后财产过户诉讼的起诉书需要写吗?需要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基本内容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


·骗婚如何取证?
      骗婚如何取证?骗婚立案所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骗婚该如何取证? 我国法律上没有骗婚的规定,因欺诈而登记结婚也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双方感情不合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要是自己遇到了骗婚的行为,可以按照合理的方法去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方法如果是违法的,取得的证据法院也不会...


·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有哪些?
      男女双方如果办理了结婚手续,就是合法夫妻,双方受到婚姻法的保护。不过事实上还有可撤销婚姻的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自己的婚姻,它与离婚不同,离婚是解除双方的婚姻,而可撤销婚姻是指双方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存在过。那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


·新婚姻法不动产登记后在离婚时怎样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不动产一般指房产,房产的分割是离婚时夫妻分割共同财产的重要一项,针对房产可以协议处理,协议解决不了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婚前房产的登记情况判决。那么,新婚姻法不动产登记后在离婚时怎样分割?下面就让我们为...


·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选择离婚后选择将未成年的孩子交给了男方抚养,而女方需要依法规定的每年提交抚养费,这样来保证自己的小孩能够顺利健康的成长,到孩子年满18岁时即可停止抚养费的供给,但是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女方离婚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可撤销婚姻是指什么婚姻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
      女之间婚姻的状态常见的是有效婚姻,但现实中也是存在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需要注意对无效婚姻的处理,并不是申请撤销,这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婚姻状态。对应的具体情形不一样,那其中可撤销婚姻是指什么婚姻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撤销婚姻是指什么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


·见面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见面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见面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是在婚姻续存期间所收到的见面礼就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另外有指定的就会除外。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关于不结婚登记能生孩子吗?
      关于不结婚登记能生孩子吗 当然可以,生育子女住院,不需要结婚证,需要孩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在出院时给子女办理出生证明。 然后可以凭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孩子出生证明,非婚生育子女书面说明,到孩子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籍。 但是非婚生育子女...


·一、子女读研究生还要给抚养费吗?
      一、子女读研究生还要给抚养费吗?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