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工程是现代生活中最常见项目,它为工人提供工作,为每个人提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设工程是现代生活中最常见项目,它为工人提供工作,为每个人提供各种活动的场所。一个人绝大部分时间会活动于建筑物内,因其重要性,建设工程质量更加不可忽视,这关系到我们的安全问题。而一个工程的质量,不仅仅是承包方的技术和责任问题,也应该有相关部门的督促和监管。如何监督保山建设工程质量?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

一、建设工程存在哪些常见问题?

(一)招标投标不规范

首先,承包、发包双方都有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部分发包方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弄虚作假,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邀请招标的办法,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有些施工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活动。

(二)合同签订不平等

发包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常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专家认为,中国的建设工程市场属于典型的卖方市场,这不但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有关,而且是市场竞争的产物。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来提高建设工程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建设工程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二、建设工程质量的含义及特征

(一)定义: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满足业主需要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特性综合

(二)分类: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决定了整个项目的质量。

(三)特性

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

2、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

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

4、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5、经济性。是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的费用。

6、与环境的协调性。是指工程与其周围生态环境协调,与所在地区经济环境协调以及与周围已建工程相协调,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上述六个方面的质量特性彼此之间是相互依存的,总体而言,适用、耐久、安全、可靠、经济、与环境适应性,都是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缺一不可。(但是对于不同门类不同专业的工程可根据其所处的特定的环境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的差异,有不同的侧重面)

三、如何监督保山建设工程质量?

(一)保山市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认真履职,做好监督工作。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二级单位,是政府授权对保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事业单位,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的相关要求,为实现保山市建筑行业领域网络化办公、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打造了全市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经过论证、设计、开发、调试现已成功上线。该网站是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官方信息发布媒体,是相关企业及社会大众了解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实现网上办公、数据查询的信息化网络平台。该部门将不断改进和完善这个平台

(二)发挥人名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奖励据实举报

(三)工程承包单位交付质量保证金,并严格遵守职业准则。

落实和健全问责制度,让承包方在外部的有效监督下,把好质量关口。

上面所述就是关于工程质量建设的一些知识。保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只是其中之一,由于工程质量与每个人的性命安全息息相关,每个地区都会有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部门,从外部去督促工程建设承包方时刻警惕,将质量与安全责任意识牢记于心。内外结合,才能有效保证工程质量,为我们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工作场所。


·童工年龄有多大,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童工年龄有多大?在不同的国家里面,关于童工年龄的规定都不太一样。那么要是在我国的话,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童工年龄的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童工年龄有多大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


·工程款拖欠起诉流程是什么
      流程:1、申请财产保全;2、写起诉书;3、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4、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5、法院判决;6、执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


·消防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消防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在建设工程时,消防工程是确保安全的重要措施,一旦出现意外火灾,消防工程是挽回资本、减少损失的有力及时的手段,所以确保消防工程的合理建设和质量检查是十分有意义的,这个有消防工程质量保修期,它是多少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


·因疫情延迟开工工资怎么算?
      因疫情延迟开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


·向工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项目有哪些?
      向工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项目有哪些?工伤待遇应当根据鉴定结果来具体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1、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内容 一、概述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内容 一、概述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该行政法规已被2011年1月8日公布且于2011年1月8...


·工资贷款能贷多少
      工资贷款能贷多少? 如果借款人除了每月的工资外,没有车没有放,那么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可以选择无抵押贷款,一般无抵押贷款,最高的贷款额度是你每个月工资的10倍,如果借款人每个月的工资是一万块钱,那么可以申请到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0×10=100000元。如果借款人除了每月的工资外...


·劳动争议确定劳动关系依靠什么样的事实依据?
      对于劳动关系,在审判实践中则往往很难区分,尤其是区分事实劳动关系更为困难。 怎样确立劳动关系使得在劳动争议实务中确认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变得更为复杂。而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又是劳动争议案件解决的首要问题。 那么,劳动争议确定劳动关系依靠什么样的事实依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条件?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所谓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 3、《民...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者在入职后,自己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一般都会在劳动合同中有体现,所以劳动者在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那么,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在实务中,有些单位会违反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对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