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虽然法律中要求进行房屋租赁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虽然法律中要求进行房屋租赁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但在现实中真正按照规定办理了登记的人还是很少。因此,很多人即使想要办理登记,此时也不太清楚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是怎样办理的。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我国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

1、登记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5)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二、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

(1)个人拥有的私房;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拥有的自管公房;

(3)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的房屋;

(4)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拥有的房屋;

(5)涉外房产(国外人员、企业在厦拥有的房产);

(6)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

(7)国内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拥有的房屋;

(8)其他单位拥有的房屋(宗教、社会团体等);

(9)转租的房屋(含视同转租的房屋)。

严格来说,也不是所有的房屋租赁行为都是需要办理登记备案的,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在上述九种情形之一的时候,才需要进行登记。而此时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内容,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因为房产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而且持续保持蹿升状态,使得房屋租赁市场红火起来。暂时无法承担买房费用的人只能租房,尤其是一些在一线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房屋买卖以及房屋租赁,都会使人想到房产中介。那么,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


·两限房申请
      两限房申请,人均住房面积15平米以下。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以下,家庭总资产57万元以下。 二、如果你已婚,你们两人名下都没有房产,是可以申请的。申请两限房是你和爱人一起住,当然申请人是你,共同申请人是你爱人了。 如果有小孩,就是你们三人共同申请啊。不过前提是你们都是...


·父亲婚前财产再婚后房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父亲婚前财产再婚后房产分配规定是什么父亲婚前财产再婚后房产分配规定是婚前财产不会列入到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分割依然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我国民法典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的,而不是以同居的时间或办理酒席的时间作为婚前财产划...


·购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买房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事情。很多人辛苦奋斗都是为了能够买上一套房子。也有不少女孩在遴选佳婿时也会看男方是否有房子。那么,人们如果决定购买商品房,购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商品房买卖骗局,那么人们在购房时如何防止遭遇骗局?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购...


·房屋漏雨的损失如何赔偿 ?
      房屋漏雨的损失如何赔偿 ?一、房屋漏雨的损失如何赔偿 关于房屋漏水的赔偿问题,首先就是要找到侵权者,是开发商、住户还是物业,如果是住户的话,受损失一方可以与住户协商,看是否能就赔偿数额和对方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话,受损失的一方要根据自身遭受的实际...


·离婚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各地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我们知道在办理离婚手续前,需要协商分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但是就实际情况来说,夫妻双方一般是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分配财产的,故而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由于各民事主体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会聘请律师处理相关诉讼事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一、离婚按揭房屋可以过户吗?
      一、离婚按揭房屋可以过户吗?1、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子怎么过户?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子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


·已网签备案的房子怎么买卖
      已网签备案的房子怎么买卖?在房产局备案的房子不能一房两卖的,现在签订购房合同执行的是统一网签,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利。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对于一房二卖的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具体就是《最高...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哪些规定?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哪些规定?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房地产市场的欣欣向荣,房产价格的上涨,也带来了可能存在的市场混乱,由于买房对很多人来说是人生大事,那么其规范性也就不言而喻,对此,政府出台了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在这里,我们将为你介绍管理办法中的一些规定...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若仅仅是买方因为自身原因,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反悔不想继续履行交易的话,这种情况下构成违约。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退还买方的购房定金。但要是在其他情况下,买方要求退还定金的话,就需要根据当时情况才能确定是否要退还定金。二、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达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