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的任何东西,都是有质量要求的。建筑工程更是如此,质量过关了才可以被使用。我们常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们对于工程质量验收的大概理解就是相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就可以了。但实际上,工程在进行验收时,是分项进行的,只有分项工程验收都合格了,才不会影响到整体的验收。以下资料是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的标准是什么的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是指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图预算中最基本的计算单位,它又是概预算定额的基本计量单位,故也称为工程定额子目或工程细目,将分部工程进一步划分的。它是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料的不同规格等确定的。 分部工程是建筑物的一部分或是某一项专业的设备;分项工程是最小的,再也分不下去的,若干个分项工程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单项工程,一个单项工程或几个单项工程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建设的项目。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的标准是什么?

在进行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很多的单位工程都是采取分部工程组成的,分部工程由若干个分项目工程组成相应的整体的工程,在进行检验时,也按分项工程的组成来进行详细的检验,在构成的组成来说,单位工程必须具有分部工程合格,而分部工程在进行检验的过程上,必须要进行分项工程的合格处理,然而,对于分项工程合格来说,还要进行分项工程合格检验的验批合格来进行组织,对于检验批的合格必须要满足检查项目要满足验收指标等相关的指标,可以如实的进行填写相应的表格,在验收表格当中进行填写、签字,这就是说,作为单位工程来讲的合格必须要以此作为累计。

我们所说的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就是说的把各个部分的工程经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探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单位等建筑规范的相关要求,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采取合法的有效程序进行检验,从而达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就可以视为合格的工程。具体来说除了分部工程的质量都是经过验收合格以外,质量控制资料还必须达到完整,抽样的检测必须要通过等内容。实际上总结起来就两点:

1、分项工程中所含检验达质量验收均合格。

2、分项中所含试验(检测)的资料合格。

三、工程质量评定中的分项工程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的,所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能否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项工程进行仔细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保证项目

是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数据,检查试验报告。

3)工程进行中和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测,现场抽查或检查试验记录。

(2)检验项目

是对结构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美观等都有较大影响,必须通过抽样检查来确定是否合格,是否达到优良的工程内容,它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证项目。主要内容有:

1)允许有一定的偏差项目,但又不宜纳人实测项目,因此在检验项目中用数据规定出“优良”和“合格”的标准。

2)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合格”和“优良”。

3)采用不同影响部位区别对待的方法来划分“优良”和“合格”。

4)用程度来区分项目的“合格”与“优良”。

(3)实测项目

是指对每个分项工程操作中容易或必然产生一定偏差的项目。根据一般操作水平,结合对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观感等所允许的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允许偏差值的数据有以下几种:

1)有“正”、“负”要求的数值;

2)偏差值无“正”、“负”概念的数值;

3)要求大于或小于某一数值;

4)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的数值;

5)采用相对比例值确定偏差值。
您可以参照以上的资料。分项工程是由各个小的工程项目组成的,各级单位对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那么整体的验收估计也就没有问题了。总而言之,还是要求您在建筑施工时,从一开始就要对各个方面严格把关。在平时的工作中,您一定要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踏踏实实的把工作做好。




·农民工跳楼讨薪拘留多久
       一、农民工跳楼讨薪拘留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是全面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的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也是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劳动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虽有相关劳动合同...


·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一般来说,如果职工上班期间因工作的缘故受的伤可以认定工伤,不过如果职工是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此外,职工被派外地出差也是常有的事,那么如果职工因公外出受伤能否认定工伤?这就需要针对可认定工伤的情形来进行分析。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标准
      职工的权利保护国家出台的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些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国家的发展和富强离不开劳动者,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如此保护他们的权益,生活中也有许多不良的企业家,侵害劳动者的权益,这些纠纷是不可避免的,通过法律解决才是真确的方法,下文中针对解除与职工的...


·工程承包与分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实际生活当中,工程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您非常重点关注的,因为毕竟对于规模比较宏大的工程它涉及到一个承包和分包,法律当中都有明确规定,那么,工程承包与分包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工程的承包和分包指的是根据承包的工作内容来进行划分的,其次就是建设工程的总的承包指的是将工程的勘察设计等全...


·昆山工伤鉴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简单的说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的伤害,称为工伤。员工与企业有实际用工关系,就要保障在用工时,员工的人身安全。如因意外、管理疏漏或别的什么原因造成员工人身受到伤害,应上报工伤处理。下面我们来看看昆山工伤鉴定流程。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


·一、大邑误工费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一、大邑误工费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的赔偿,被告若确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定残后仍从事一定工作的,可以相应折抵误工费的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标准和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标准和处罚标准的内容是“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遵守施工验收程序,杜绝盲目指挥和野蛮施工,消除工程质量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制...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要严格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而且还要履行相应的程序。否则,程序不合法,也会导致败诉的结果,增加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一)事先通知工会(二)通知劳动者(三)用人单位内部的程序(四)特殊程序(五)后义务程序。 (一)事...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第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


·劳动法辞职时间是什么时候?辞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辞职,也就是员工自己提出来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方式,相对于单位提出来的解聘来说,辞职具有一定的“弱势”,而其中最大的表现便是无法获取单位给与的经济赔偿。那么劳动法辞职时间是什么时候?辞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辞职并非就是立马走人,作为员工来说,也应该“站完自己的最后一班岗”。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