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益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中最常见、最普遍的关系,为了巩固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和员工常常会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加以巩固。但口头协议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呢,这是许多人都会存在的疑惑。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口头协议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地规定:


口头劳动合同似乎一直不是正规企业的作法,因此,在企业中使用得很少,但其实口头劳动合同,是法律认可的。

口头劳动合同由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的规定,口头劳动合同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特别设立了非全日制用工一节,由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二条规定。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根据上面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可以签口头劳动合同,但企业最好还是签一份书面劳动合同,说明是非全日制用工,即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否则,一旦社保机构查社保的时候,未上社保的人员是不是非全日制不那么容易说清楚,遇到劳动者不配合,可就真的说不清,企业可能会被要求补交社保的。

综上,关于如何认定口头约定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主要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已经实际履行;

二是实际履行期限超过一个月;

三是就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

在某些方面,它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但是也建议您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以避免之后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上述我们整理的资料,如果没能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登录网站进行相关咨询。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呢?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一)...


·离婚返还聘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返还聘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返还聘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劳动者在恢复期间新单位能查工伤记录吗
      劳动者在恢复期间新单位能查工伤记录吗 一、劳动者在恢复期间新单位能查工伤记录吗 能够查出来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治疗工伤,使其恢复健康而继续从事工作的期间,如工伤职工在此期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严重影响伤情恢复,与劳动法规立法原旨相...


·加班期间劳累过度生病算工伤吗?
      加班期间劳累过度生病算工伤吗?工伤一般是指意外伤和职业病,而普通疾病是不能报工伤的。所以你说的劳累过度生病,你必须证明生病与从事的工作有相关性才行,这个要经过有工伤鉴定资质的部门鉴定才行,不过一般非职业病都很难申报成功。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


·一、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什么时候生效?
      一、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什么时候生效?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


·人员聘用聘请合同模板是什么?
      人员聘用聘请合同模板是什么? 日常工作任职时,我们总会签一份人员聘用聘请合同。上面会包含任职人员在工作单位所要服从的要求,工作时长以及工作单位会给的相应回报等工作信息。然而,许多人并不知道该如何签署这一份合同。下面请看我们为你提供的人员聘用聘请合同模板吧! 甲方(聘用单位):...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 在承包建筑工程中往往会遇到不同的分包、转包等情况,而于这些情况相关联的则是合同中关于安全责任、义务承担等划分。那么如何在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明确责任主体,将给您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


·拖欠工资三年法律援助还能申请么?
      拖欠工资三年法律援助还能申请么?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劳动者在提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申请的同时,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法定的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


·西安市工伤认定处认定标准是什么?
      凡事都是有一个度量单位。那么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意外检查有伤,还有是直接造成还是间接造成的 ,而且该由谁来负责呢,这个时候就会有工伤赔偿,然而并不是随便就可以被认定为是工伤的,应该有一系列的认定标准及办法,那么西安市工伤认定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


·没签劳动合同又被公司给辞了该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又被公司给辞了该怎么办 ?法律上规定,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必须积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是没及时去签的,将要接受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惩罚。而且,没签劳动合同的,在一定情况中将人辞退了也还有法律责任。 实践中,没签劳动合同又被人辞退了...


·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大多数的劳动合同都是约定了期限的,而在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由于此时涉及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究竟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