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品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大多数买的房屋都是属于商品房。在购买房屋后,需要及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此后,购买人可以排他性的使用该商品房。虽然商品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是归属于购买者所有的,但是两者是存在差异的,具体来说,商品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品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联系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二、土地使用权和商品房所有权的区别如下: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1、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2、两者的权属不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但是商品房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限制的,购房者享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而土地使用权是由时间的限制的,且个人只能拥有使用权,到土地使用年限届至,国家是会收回土地的使用权的。



·最新集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集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集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第一条 为保障征用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集美区依法批准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按本规定标...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审计认识上常见的三大误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重要特点是改造范围较大、涉及拆迁户较多,无证房和历史遗留房屋情况复杂,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拆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拆迁安置政策的有效落实,直接关系到人民...


·广州白云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白云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对土地的征收、征用问题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我国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都制定了相应的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办法,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土地征收的补偿等问题。接下来我们以广州白云区征收土地为例为您讲解土地征收补偿相关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抵押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抵押吗? 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移转土地占有而将土地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依法进行处分,并以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土地抵押不是实物抵押而是权利抵押。土地抵押的标的是土地权利而不是土地...


·在社会发展迅猛的今天,国家经济、制度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电话
      在社会发展迅猛的今天,国家经济、制度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电话,伴随着人们文化程度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保障的逐步完善,人们的工作能力也在逐步提高,与此同时,中国退休年龄正在发生着变化,这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那么,女性退休年龄新政策有哪些?对于该问题,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围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政府征地是一项大事,它关乎者征地赔偿的领取,政府也致力于让每个被征收土地的家庭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赔偿待遇,并且保障不影响这些家庭的生活水平,每个地方的征收标准都会有些不一样的地方,下面介绍一下个关于围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围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


·外地人在当地能办理结婚证吗
      外地人在当地能办理结婚证吗我国法律规定,如一方是本地,另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对方的户口在当地,就可以在当地办理的。如双方的户口都不在...


·屈家岭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屈家岭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屈家岭是湖北省荆门市下面一个管理区,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当地不少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用了。被征地农民,会得到一笔来自财政的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等。各个地方都会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补偿标准。那么屈家岭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结合...


·漳浦各乡镇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漳浦各乡镇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如果要拆迁的话,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因为各个地方的房价均有高低。我们在生活中还是非常关注这个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的。那么漳浦各乡镇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带着这个疑问进入下面的文章你就会明白了。 一、漳浦拆迁补偿标准 依据《漳...


·重庆市长寿区寿湖镇回农村4组征地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寿湖镇回农村4组征地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寿湖镇回农村4组征地已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即将开展征地工作,被征地居民可通过网站平台查阅当地征地相关资料。以下是重庆市征地审批全文:   长寿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土地征收的请示》(长寿府地〔2...


·哪些人有土地承包权2023
      哪些人有土地承包权2023 一、哪些人有土地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