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有哪些?

针对即使工人按照要求施工,工程完工后按照要求进行验收,但是依旧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形,与工程相关的各方都对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且也有一定的成效。就目前看来,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五个方面,具体是哪五要素呢?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

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主要表现为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控制的内容包括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质量控制。影响质量控制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五大方面。因此,对这五方面因素严格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一、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主要指领导者的素质,操作人员的理论、技术水平,生理缺陷,粗心大意,违纪违章等。施工时首先要考虑到对人的因素的控制,因为人是施工过程的主体,工程质量的形成受到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干部、操作人员、服务人员共同作用,他们是形成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首先,应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施工人员应当树中五大观念即质量第一的观念、预控为主的观念、为用户服务的观念、用数据说话的观念以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质量、成本、工期相结合)综合效益观念。其次,是人的素质。领导层、技术人员素质高。决策能力就强,就有较强的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的能力;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措施得力,工程质量就高。操作人员应有精湛的技术技能、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法制观念;服务人员应做好技术和生活服务,以出色的工作质量,间接地保征工程质量。提高人的素质,可以依靠质量教育、精神和物质激励的有机结合,也可以靠培训和优选,进行岗位技术练习。

二、材料因素

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影响材料质量的因素主要是材料的成份、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材料控制的要点有:

1)优选采购人员,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质量鉴定水平、挑选那些有一定专业知识。忠于事业的人担任该项工作。

2)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

3)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止常施工。

4)加强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

5)抓好材料的现场管理,并做好合理使用。

6)搞好材料的试验、检验工作。

据统计资料,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用占总投资的70%或更多,正因为这样,一些承包商在拿到工程后。为谋取更多利益,不按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的品种、规格、技术参数等采购相关的成品或半成品,或因采购人员素质低下,对其原材料的质量不进行有效控制,放任自流,从中收取回扣和好处费。还有的企业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无法杜绝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及原材料进入工程施工中,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为材料的检验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国家在有关施工技术规范中对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实际施工中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就能确保施工所用材料的质量。

三、方法因素

施工过程中的方法包含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方案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控制能引顺利实现。往往由于施工方案考虑不周而拖延进度,影响质量,增加投资。为此,制定和审核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管理、工艺、组织、操作、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力求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

四、机械设备

施工阶段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和方法、建筑技术经济等合理选择机械的类型和件能参数,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正确地操作。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管理。

五、环境因素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有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噪音、通风、振动、照明、污染等。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气象条件就变化万千,温度、湿度、大风、暴雨、酷暑、严寒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往往前一工序就是后一工序的环境,前一分项、分部工程也就是后一分项、分部工程的环境。因此,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此外,冬雨期、炎热季节、风季施工时,还应针对工程的特点,尤其是混凝土工程、土方工程、水下工程及高空作业等,拟定季节性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以免工程质量受到冻害、干裂、冲刷等的危害。同时,要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尽可能减少施工所产生的危害对环境的污染,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实行文明施工。

包括工程负责人、施工工人以及各监控方,有时也会出现没有资质能力的人从事建筑工作的。有些单位为了节省成本,会购买次品,此种由于料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也是较为常见的。针对不同的问题,需要制定不同的办法。


·立即辞职走人的情形有什么
      立即辞职走人的情形有什么 一、立即辞职走人的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办任何手续,不需要通知单位...


·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包括哪些?
      当今社会,劳动者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群体,每个劳动者都在辛勤的劳动,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国对于劳动也做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法规与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事项。 ...


·由于豆腐渣工程不断地被暴露
      由于豆腐渣工程不断地被暴露,国家开始提高建设工程的建设标准。严惩不合法的建设工程。我们知道建设质量不合格会带来很多隐患,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有哪些,以对您提供一个相关的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规定 施...


·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一般建筑工程都是承包给工程团队进行建设,我们最后再进行验收。承包给他人就要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署。承包给工程团队也不是说所有的工程都做,也是有范围的。下面我们看看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对于招非法童工要坐几年牢?
      对于招非法童工要坐几年牢? 一、对于招非法童工要坐几年牢? 非法的招用童工会坐几年牢这是没有具本的规定,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1)将使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犯罪化 《刑法修正案四》第244条增加“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只要我们是在劳动关系中出现个人人身伤亡情况的话,是可以对雇佣我们的企业单位要求赔偿的,工伤补偿问题国家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中频频提到,这是因为当前这种情况比较容易出现,而且会出现难以得到补偿的情况,其实是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这些事情才会导致纠纷出现。那么...


·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使挂靠者未能及时收取相应获得的工程款的情况。对此,挂靠者能否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应该分情况而论。 (一)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


·什么是涉外劳务合同
      含义涉外劳务合同也称为涉外劳动合同,是一个国家的劳务提供方,向另一国家的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劳务提供方支付报酬和有关费用的协议。涉外劳务合同关系是一种雇佣关系。提供劳务方(受雇人)仅仅是单纯提供劳务,按劳动的质量取得报酬,在工作中听从雇主的指挥和调遣,无须考虑工程质量和工期,按约...


·婚假扣工资吗?
      婚假扣工资吗 婚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用任何理由克扣工资,这是劳动法明文规定的。对于符合晚婚规则的新婚双方 在3天婚假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一个星期。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


·行政单位哪个部门负责辞退员工
      行政单位哪个部门负责辞退员工?行政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辞退员工,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


·一、腰椎骨裂工伤鉴定为几级?
      一、腰椎骨裂工伤鉴定为几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九级定级原则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其中第十二、十三条: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椎间盘髓核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