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样板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样板是怎样的?

现如今,关于工程方面的合作越来越多,为了避免这些合作人中间出现宵小之徒,双方都会制定一个工程承包合作协议来约束承包人和被承包人,以此来维护双方的利益,但是绝大多数人不了解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样板:

甲方: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身份证号码:


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决定合伙承包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 (以 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 公司名义出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造价:

暂定 万元人民币,最后以审定价为准。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五、出资约定:

1、双方确认,同意在工程开工之前由甲方出资 万元(¥ .00)元,乙方出资 万元 (¥ .00)元,总计 万元 (¥.00)整,作为 费等,待业主拨付第一笔工程款时从工程款中按各方出资比例扣除归还,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该笔款的用途。

2、后续用款及业主工程款步及时到位,需垫资时应由双方各出一半共同承担。

六、权利和义务:

1、双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共同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含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队组劳务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和各类保险、材料费、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机具购置费、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等及经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甲方各占 %;乙方占 %。反之,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处罚,由甲乙双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担。

2、双方确定,采用聘请项目经理承包项目部的形式组织施工,双方原则上不参与项目部的日常运作,但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项目经理人选、应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并由双方共同出委托书。

3、选用施工队组,确定各种单价,购买工程用大宗材料和机械工具、租赁施工机械时,双方应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后报项目经理认可后方能执行。如双方协商无果,则有项目经理审定,双方不得干涉,否则按违约责任第1规定执行。

4、双方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本工程设立共同专用账户,建筑公司拨付工程款进入该专用账户,从专用账户取款须经甲乙方双方一致同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从银行取款。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对日常财务开支进行管理,杜绝不必要开支,减少成本支出。

5、材料采购及其他各项开支均应开具正规发票,部分无法开具发票的费用支出,须经甲乙双方核实批准后才可从财务报销。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经双方签认方可报销,施工期间甲乙双方人员应注意鉴别搜集各类发票,以供财务管理使用。

6、双方要发挥各自特长,在联系工程、协调各方关系和施工管理方面竭尽所能,要互谅互让,共同面对和克服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7、双方以领薪的形式按月从项目部领 元作为日常开支及应酬费用。任何一方对相关部门的招待在开支前应知会对方,相关费用在双方签字后方可报销。如一方因急事需超额用款时,需报对方批准后方可支出。工程资金紧张时双方均不得超额用款。

8、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9、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七、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八、违约责任

1、违反上述规定,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过错方)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2、一方弄虚作假,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时,除双倍赔偿无责任方的损失外,无责任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是否终止与责任方的合作,是否单独承包本工程。如无责任方要求责任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责任方必须无条件履行。

3、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给擅自退出本工程的承包,否则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4、双方承诺:施工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向业主提出单独承包本工程,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双倍偿对方的损失,未违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与违约方合作,由此造成违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自负,如未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违约方不得拒绝,必须无条件履行。

九、甲乙双方与业主、甲方,项目部、施工队,材料商等相关部门人员签订的合约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且利润分配完毕之日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书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由上述可知,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中各项条例都描述的十分详细,当其中一方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时候,另一方就可以带着此合同对他进行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此外,在签合同之前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是否正确,当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时,要及时修改。


·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么
      我们知道劳动者自己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辞职,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么,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赔偿?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么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


·一、单位给我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算合法的吗?
      一、单位给我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算合法的吗? 不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给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


·客运驾驶人严重违章是否可以解聘
      如果属于严重违章的话,客运公司有权解除与严重违章员工的劳动关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年限是多久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年限是多久一、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年限是多久1、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最高期限法律没有规定,只有最低不少于2年的规定。2、劳动者被派遣到的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所以无论劳动者在工作单位(用工单位)干多久,都不会“转为正式用工合同”。即用...


·上海市杨浦区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无论我们从事什么工作,我们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只有我们的身体健康,我们才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创造出劳动成果,从而获得劳动报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可能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出现工伤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国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相关程序。那么,上海市杨浦区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呢?一...


·困难职工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困难职工申请书范文怎么写?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有部分员工的家庭的负担很重。面对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困难职工申请。但很多员工其实并不知道困难职工申请该怎么写,又有什么内容和格式要求呢。在这里,的我们为您准备了一篇困难职工申请书范文。一、困难职工申请书范文尊敬的领导:我是...


·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起算
      实践中,可能出现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不明的情况,这多半是采取的口头的方式,由此就会产生较多的纠纷。那要是发现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工资约定不明的话,该怎么来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


·)我现在通过什么方法,如何能把我的工程款要回来?
      这个最好方法就是通过法律。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


·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
      工作过程中,劳动者是很容易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争议的,而要是发现之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对争议的处理可能就有点麻烦了。不过此时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举证,那到底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举证?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举证 目前有许...


·工伤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
      工伤鉴定是工伤劳动者要获得工伤赔偿的必经程序。劳动者通过工伤鉴定可以确定伤残等级,工伤赔偿则是根据不同的等级标准作出赔偿的。不过许多劳动者对于工伤鉴定办理的相关事项不太了解,那么,工伤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让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工伤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 工伤鉴...


·双倍工资怎样计算?
      企业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发放的都是劳动者当月的工资,但是在遇到某些特殊情况的时候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那么双倍工资怎样计算才好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