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样板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样板是怎样的?

现如今,关于工程方面的合作越来越多,为了避免这些合作人中间出现宵小之徒,双方都会制定一个工程承包合作协议来约束承包人和被承包人,以此来维护双方的利益,但是绝大多数人不了解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样板:

甲方: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身份证号码:


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决定合伙承包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 (以 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 公司名义出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造价:

暂定 万元人民币,最后以审定价为准。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五、出资约定:

1、双方确认,同意在工程开工之前由甲方出资 万元(¥ .00)元,乙方出资 万元 (¥ .00)元,总计 万元 (¥.00)整,作为 费等,待业主拨付第一笔工程款时从工程款中按各方出资比例扣除归还,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该笔款的用途。

2、后续用款及业主工程款步及时到位,需垫资时应由双方各出一半共同承担。

六、权利和义务:

1、双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共同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含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队组劳务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和各类保险、材料费、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机具购置费、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等及经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甲方各占 %;乙方占 %。反之,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处罚,由甲乙双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担。

2、双方确定,采用聘请项目经理承包项目部的形式组织施工,双方原则上不参与项目部的日常运作,但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项目经理人选、应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并由双方共同出委托书。

3、选用施工队组,确定各种单价,购买工程用大宗材料和机械工具、租赁施工机械时,双方应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后报项目经理认可后方能执行。如双方协商无果,则有项目经理审定,双方不得干涉,否则按违约责任第1规定执行。

4、双方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本工程设立共同专用账户,建筑公司拨付工程款进入该专用账户,从专用账户取款须经甲乙方双方一致同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从银行取款。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对日常财务开支进行管理,杜绝不必要开支,减少成本支出。

5、材料采购及其他各项开支均应开具正规发票,部分无法开具发票的费用支出,须经甲乙双方核实批准后才可从财务报销。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经双方签认方可报销,施工期间甲乙双方人员应注意鉴别搜集各类发票,以供财务管理使用。

6、双方要发挥各自特长,在联系工程、协调各方关系和施工管理方面竭尽所能,要互谅互让,共同面对和克服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7、双方以领薪的形式按月从项目部领 元作为日常开支及应酬费用。任何一方对相关部门的招待在开支前应知会对方,相关费用在双方签字后方可报销。如一方因急事需超额用款时,需报对方批准后方可支出。工程资金紧张时双方均不得超额用款。

8、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9、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七、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八、违约责任

1、违反上述规定,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过错方)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2、一方弄虚作假,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时,除双倍赔偿无责任方的损失外,无责任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是否终止与责任方的合作,是否单独承包本工程。如无责任方要求责任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责任方必须无条件履行。

3、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给擅自退出本工程的承包,否则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4、双方承诺:施工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向业主提出单独承包本工程,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双倍偿对方的损失,未违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与违约方合作,由此造成违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自负,如未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违约方不得拒绝,必须无条件履行。

九、甲乙双方与业主、甲方,项目部、施工队,材料商等相关部门人员签订的合约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且利润分配完毕之日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书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由上述可知,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中各项条例都描述的十分详细,当其中一方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时候,另一方就可以带着此合同对他进行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此外,在签合同之前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是否正确,当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时,要及时修改。


·武城县工伤认定申请如何办理?
      职工在不幸遭遇工伤事故时,要求工伤赔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尤其对于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工伤职工来讲,工伤赔偿更是养家糊口、度过难关的必需资源,而申请工伤赔偿首要的就是通过工伤认定,如果出现资料不齐全、条件不清楚等情况,轻则延误了申请赔偿的办理时间,重则无法再申请工伤赔偿,那么,武...


·什么是无理由辞退员工?
      什么是无理由辞退员工?无理由辞退员工指的就是在双方没有协商一致以及劳动者不存在还所规定的过错情况之下,对员工进行辞退,无理由辞退员工的后果的是: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没提前通知员工的还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一、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 2、地面各层的...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有哪些?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不少毕业生都面临离开校园进入职场的选择。在与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区分签订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合同,以免不必要的劳务纠纷,那么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有哪些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是基于用...


·一、职业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职业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职业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为: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公司倒闭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倒闭如何赔偿员工市场需求变化、企业产品滞销、公司资金链断裂等等原因导致面临倒闭,那么公司倒闭如何赔偿员工呢?网的我们在此为您介绍分析,希望读者能参考,并且在实际当中能运用以此保护自身利益。 一、企业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


·对于工伤认定的质疑怎么办?
      对于工伤认定的质疑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构成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怎么判刑?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依本条规定,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劳动争议调解30日内结案是合法的吗
      劳动争议调解30日内结案是合法的吗在现代社会中企业和劳动人之间的雇佣关系难免会不和谐,当企业和劳动人中间,由于保险、薪酬、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和矛盾时,由第三方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那么这个调解周期有多长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30日...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