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离职当天公司是不是应结清工资。公司还收了压金要到下个月才给,有没有具体规定离职当天要结算清工资。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你就说不清楚了。特别提醒。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有的,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该原因最好写明,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1、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2、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不少人在离职的时候都非常的想知道,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国家的法律并没有非常精准的规定,只是在员工的工资问题方面做了一些规定,从这些规定当中不难看出用人单位应该在最后一天结算工资,但是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向劳动者出具相应的证明。



·事实劳动关系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员工和用人单位在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双方应该本着互相尊重的原则展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用人单位和员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并不是只存在对员工管理的一方面,员工也是有权利对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事实劳动关系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一、事实劳动关系对企业的...


·建设施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设施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国家为了保证经济市场能够有一个合法稳定的环境,对我国的经济活动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要求我国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且在活动开始之前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规范条款,用此来保证双方的经营活动能够合法有效。那么,建设施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形式来进行解除,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无论是哪一方都是,关于目前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如果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需要支付违约金。 ...


·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
      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条件有哪些?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条件有哪些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


·一、健身房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健身房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健身房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合同期限、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


·武汉市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员工在工作状态下遇到了一些小的人身伤害的话,通常情况下自己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以后,就可以对这种伤害进行处理。但是如果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员工本人就是需要去做工伤鉴定的了,不过我国的工伤鉴定是有着鉴定标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武汉市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武...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 一、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应该先到劳动仲裁去申请立案,开庭,裁决后,如果不服裁决,才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衣食住行。而衣食住行中,住是人们最重要的需求之一。因此我国的建筑市场一直处在不断增长状态。然而由于建筑的长期以及建筑中无法避免的一些事故情况,经常会出现一些责任纠纷。那么,今天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


·劳动合同到期解雇有没有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解雇有没有赔偿金?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


·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