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权税率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权税率是多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由市县政府自主决定的,制订的参考因素有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土地供应情况等。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较高。那么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权税率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一、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权税率是多少?1、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域,分为六个纳税等级:(1)内环线以内区域:一至三级;(2)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区域:二至四级;(3)外环线以外区域:三至六级。2、各纳税等级区域的税额标准如下:(1)一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30元;(2)二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20元;(3)三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2元;(4)四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5)五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3元;(6)六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三、上海市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1、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专有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上未记载土地面积的,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2、无法按照前款规定确定计税土地面积的,应当以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计税。3、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共有的,以所在宗(丘)地面积为计税依据。4、房地产登记中已对宗(丘)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分摊土地面积为准。综上所述,按照上海市土地使用税管理条例的规定,上海市根据区域分为六个征税等级,城镇土地使用权税率从每平米30元到1.5元不等。土地使用税的计税面积按照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的面积为准,未记载面积的,则应该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同时,上海市规定,市政用地、教学用地等,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



·平顶山新华区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平顶山新华区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河南平顶山的新华区最近一段时间的拆迁工作都已经逐步开始动工了,当然,这是我们看到的政府之前所有的努力到最后呈现出来的一个结果,因为拆迁工作的落地肯定是代表着之前所有的征地补偿款项已经全部如数发放到新华区市民手中了。处于平顶山新华区的市民们可以了...


·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吗,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在我国不少夫妻离婚的原因是夫妻双方身处异地,聚少离多的情况让夫妻双方的感情变得非常的平淡,而且有些情况下,夫妻一方可能会在异地碰到了更喜欢的人,这时候就会导致离婚案件的发生,这个时候就会有人问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吗,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离婚可以在异地起诉吗 夫妻一方提出...


·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还可以办理吗?
      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还可以办理吗?购买到商品房之后,业主会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证这两样十分重要的证件,它们是业主合法使用土地与拥有房屋的凭证。在之后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业主将房屋转卖给他人,也要将这两个证件进行过户。那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还可以办理吗?我们来了解一...


·国有土地使用证商住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证商住什么意思?正常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是集体的。人们在使用土地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而且使用的用途不同,办理的土地使用证上面标注的也有所不同。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商住什么意思?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商住...


·集体土地使用证超范围如何规定?
      集体土地使用证超范围如何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法建筑是指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的建筑。集体土地使用证超范围使用建房是违章建筑。这种情况就是私自超出土地宅基地使用证范围进行建房,不符和法律规定,不能得到确权登记。一、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规定范围内建筑是违章建筑,因为有集体土地使用...


·北京市拆迁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拆迁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概念 北京市拆迁征地赔偿是什么,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二、北京市拆迁征地赔偿标准的方式 (一)北京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出让方式是什么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出让方式是什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是有一定年限的,像工业用地就是50年。工厂拿到土地的形式包括出让、划拨和转让,其中出让应该是最常见的一种。土地出让是在一级市场发生的,那么,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出让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一、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1、申领、填写有关表格 未注册的单位首先根据 《注册程序》 申请注册登记,已在贸促会注册登记的申请单位,应由指定的原产地证申领员持贸促会颁发的《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证》向所在地的贸促会申领由贸促会统一印制的《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和《...


·中山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对于我们国家的征地补偿政策来讲,一些地区可能对征地补偿的相关事宜还有一些不了解,那么中山市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都有哪些具体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征地补偿应该是按照每平方米多少钱来进行补偿的,最近来看下面的文章。中山市拆迁补偿方式: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


·土地使用权用了十多年到期后,怎么续期?
      土地使用权用了十多年到期后,怎么续期? 人们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我们国家对人民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一般是50-70年。人们可以在这段期限对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合法使用。但是当土地使用权期限满的时候,我们就失去了对土地的有效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权用了十多年到期后,怎...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⑴无财产争议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