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性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男性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在日常夫妻关系中,有些女性火气较大,性情暴躁。当夫妻双方有矛盾和冲突出现时,这类女性很容易冲动而对丈夫实施家暴。因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约束,大多数男性即便受到欺负也很少还手。那么当男性遭受家庭暴力时应该怎么办?跟着我们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一、男性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无论男女,遭家暴均受法律保护。法律不讲人情、不分强弱,只认真理。不管是男人打女人还是女人打男人,殴打他人都是违法的。《婚姻法》中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规定并没有限定只是男人打女人,女人比较凶悍并殴打丈夫的话,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施暴方。如果丈夫被妻子严重暴力伤害,应该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的相关条例对妻子进行行为认定并作出相应判决。任何法律法规中都没有将打人和被打一方设定性别限制。丈夫被家暴后产生不良后果的,还可以向妻子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二、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处理受到家暴处理的方法有: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4、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综上所述,当男性遭受家暴时,他们同样可以适用反家庭暴力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生活中,当男性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及时的寻求帮助和救济途径,不要为了所谓的面子而忍气吞声,这样只会助长实施家庭暴力者的气焰,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离婚之后父亲还是监护人,根据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在法律性质上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如果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受托人和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有协议的,从其协议,但...


·起诉不愿意离婚财产有分割吗
      起诉不愿意离婚财产有分割吗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


·未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由于未出让你姑奶奶人没有经济来源,故而其法定监护人有抚养的义务,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费一般是在父母离婚后才需要支付的,那么,若未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一、未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该义务并...


·深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
      一、抚育费负担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


·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如果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的话,那么作为无过错的一方其实都是可以在离婚过程中,要求对方作出赔偿的,其中就会涉及到精神方面的赔偿。那通常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该怎么确定?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赔偿的时间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新婚姻法 同居五年算是事实婚姻吗?
      新婚姻法 同居五年算是事实婚姻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新《民法典》同居五年算是事实婚姻吗 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


·哪些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哪些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哪些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


·去法院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人在感情出现状况的时候就想着要去离婚,事实上,离婚是最后一种选择,当然如果生活的不开心,离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通常协商离婚不成的就会去起诉离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起诉离婚手续的办理您并不是很清楚。那么,去法院怎么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进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离婚请求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请求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男方抚养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男方抚养当父母分开后,未成年子女有的实跟随女方,有的则由男方抚养。通常情况下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产生了争议的话,就有法院判决。那么此时什么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由男方抚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子女由男方抚养 男方要提供以下证据,法院才会判有...


·重婚私生子的抚养方是怎么认定的?
      重婚私生子的抚养方是怎么认定的?应当根据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认定,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男女协商解决,因为通过协商解决私生子的抚养权纠纷,可以以对彼此伤害最小、对孩子最为有利的方式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对私生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