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离婚房子一人一半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许多人看来,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应遵循一人一半的原则。这在我国法律中也是有依据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那离婚房子一人一半吗?事实并非如此,房子作为不动产,情况较为特殊,它涉及到购买时间,出资方式,不同的情况房产的分割方式不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二、婚后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新婚姻法,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新婚姻法,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5、新婚姻法,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处理。对于在婚后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自然应以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该处房产是由一方在婚前购买,产权证上也只有一方姓名,且房屋没有贷款,那么该房产为婚前财产,另一方不能参与分割。


·银行房屋他项权利有哪些?
       银行房屋他项权利是一种法定的凭证,是由房屋登记的相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的他项权利和我们日常所说的房产权意思有些相近,但不是完全一样,房子的产权是一种所有权,而他项权利则除了房子的产权人之外的人员对于房子的所涉及的权力。 银行房屋他项权利: 1、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


·租房违约押金退吗
      租房违约押金退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


·房屋不能转租的情况有哪些
      房屋不能转租的情况有哪些1.房主明确禁止转租或者未同意转租的房屋,不得转租;2.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仍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但原房主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已由新房主继承,此时,若原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可以转租,也没有取得新房主同意的,不...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否可以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否可以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民法典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


·现房买卖中的风险要怎么防范
      所谓现房买卖,就是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将其已建成的商品房卖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房款的行为。同时,现房买卖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那么具体来说,现房买卖中的风险要怎么防范?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现房买卖中的风险要怎么防范 针对购买现房可能出现的风险,买受人应积极予以防范。...


·佛山房产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佛山房产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


·农村里的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农村中的房屋一般都是农村居民自己在取得的宅基地上面进行修建的,但这样的房屋也是属于小产权房,不具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虽然房屋价值不是很高,但也不能说就不值钱,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也需要对农村里的房屋进行分割。具体是怎么进行分割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


·在我国回迁房都是小产权吗?
      在我国回迁房都是小产权吗? “小产权房”“大产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而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


·出租的房屋有瑕疵怎么办?
      不仅是在售卖房屋的时候,卖方要保证房屋是没有瑕疵的,适合人类居住的。在出租房屋的时候,也是要澳洲房屋没有瑕疵。那要是日后发现租赁的房屋有瑕疵,此时该怎么办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出租的房屋有瑕疵怎么办。 一、出租的房屋有瑕疵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二手房交易的购房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具备法律效力。 二手房交易,为了避免风险,购房人可以申请公证,但公证不是必经程序。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只有下列几类事项才必须办理公证:1.继承房...


·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一、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