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去上海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上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这给劳动者们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我们知道,在劳动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劳动者如果想要获得工伤赔偿,需要进行工伤鉴定。那去上海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去上海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4、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
二、工伤鉴定结果要多久才会出来?
(一)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二)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由单位缴费参加,个人不用交钱的,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及赔偿内容由单位承担,对你不影响的。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2、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支付(三)伤残鉴定结论得到后,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再就业补助金,这两金按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上海地区的劳动者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向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工伤劳动者应等到伤情稳定之后去上海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论一般会在十五天左右送达到用人单位,最长不会超过六十天。如果工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一次性补助金。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内容? 在生活中,由于建筑设施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频繁发生,对社会安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工程质量监控分为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工程质量监控可以保证建筑施工的按照法律规定的规格建造,保证建筑的安全。下文对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受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有哪些?
      职工入职的次月,企业就应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社保账户。之后在每月的工资中,都会扣除一笔社会保险费用。有些企业管理粗糙,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比较大。职工受伤的,可以得到赔偿。那么,受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受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有哪些? 工伤...


·员工被行政拘留公司能否辞退
      员工被行政拘留公司能否辞退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


·一、关于误工费的特点?
      一、关于误工费的特点有哪些 关于误工费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申诉受理 当事人申请处理劳动争议,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及其副本。须载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职业、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副本数量与被申诉人数相同。 2、证明申诉人请求理由和事实的文件资...


·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受伤后若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不能通过诉讼等方式寻求司法救济的,故而在现实生活中,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为了规范认定机关受理认定的请求,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2017工伤认定期限规定,具体来说,该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


·送外卖的被打误工费要怎么计算?
      送外卖的被打误工费要怎么计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是多少钱?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是多少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1、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一、如果是私营企业,那么请准备以下材料: 1、在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准备材料 比如投资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注册用房的租约(办公室或店铺等),出租方的产权证明等 3.投资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不同公司性质有不同的人数要求,如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