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怀阳高速工程项目做为广东省重点项目,对于周边的广大群众来说,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在经济和生活上是一种损失,所以,沿线范围内的拆迁补偿标准一直是您最关心问题,下面为您提供一些关于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及相关法律事宜,希望能帮到您。一、征地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印发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3〕4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的有关规定,我县制定了《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封开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文件规定怀阳高速公路(封开段)补偿标准为农田39000元/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二、征地相关注意事项1、征地拆迁涉及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人应自通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物权证明资料到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登记申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移)迁。肇庆市高速公路建设封开县指挥部会同县有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怀阳高速公路封开段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另行通告)。2、怀阳高速公路封开段工程建设所需使用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由沿线有关镇人民政府,按有关政策依法组织征收补偿后移交用地单位建设使用;属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收回并划拨用地单位使用。3、征收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和地下埋置物,由沿线有关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4、自通告之日起,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用地暂停办理报规、报建和营业执照登记发证等相关手续。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地下埋置物,其所有者、使用者或代管者必须保持其现状,不得抢种、抢建,不得改变用途。5、征收的土地上需迁移的地上附着物(包括墓穴),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迁移并办理登记补偿手续,逾期未迁移的当无主物处理。6、征地拆迁区域内的各级组织和个人,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工程建设。凡有敲诈勒索、煽动群众闹事、扰乱施工秩序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每个地区的拆迁征地补偿标准因多方面因素会有差异,此次怀阳高速征地补偿工作流程明确,补偿方案均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所以凡在此次项目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应按政府发布的征地流程及时进行申报登记,配合完成迁移拆迁工作,以免自己的利益受损,如果对征地补偿有任何的法律方面的疑问,可以寻求的在线律师。



·房地产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当下,随着各地房地产的交易在不断的增加,随着也产生了较多的房地产合同纠纷。那么当事人在遇到房地产合同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解决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地产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房产合同纠纷,当事...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咋算?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咋算?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的。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


·土地租赁在生活中极为常见,签订一份完善的土地租赁合同对您后期
      土地租赁在生活中极为常见,签订一份完善的土地租赁合同对您后期的土地使用是十分有利的。但是,不少朋友都缺少合同经验,也不清楚土地租赁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为了解决您的疑惑,接下来就由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租赁的方式 1、国有土地租赁 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


·历城二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历城二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不得不征用属于公民的土地,然后按照土地被征收之前的用途给予适额补偿。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故,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历城二中位于山东济南,故历城二中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山东省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 (一...


·广州征地补偿有哪些标准
      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文件对征地补偿计算方式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确定本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见附件)。附件中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其他补偿另行计算。实际征地中按被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划拨土地子女能继承吗?
      划拨土地子女能继承吗?1、划拨土地子女能继承,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2、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


·2023土地使用保证金的标准是多少?
      土地使用保证金的标准是多少?在购买土地使用权时,投资者所需缴纳的自备款。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在其网站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开发商今后在拿地时一律按照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成交后,需在一个月内缴清成交额50%的首付款。《...


·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我市四城区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本轮调整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含青苗补偿费。2、我市四城区原征收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建设用地中房前屋后在拆迁过程中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就是在城市或者说乡镇的行政区域的土地,政府可能因为要建设公共设施或者其他的项目需要征收土地,那么这部分原本的土地使用权人就可以得到政府一定的补偿,并且都是根据土地类型来赔偿的。那么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一、征地补偿标准 ...


·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现在,对于宅基地的概念人们越来越熟悉了,但是有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仍然有许多,其中,作为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很想知道: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针对这个问题,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地解答,希望您能仔细阅读得到您想知道的答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


·一、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包括田地吗?
      一、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包括田地吗? 田地不属于遗产范围 遗产是个人生前所有的财产,需要个人有所有权。农村田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是在承包协议内的使用权 不过田地上种植的作物属于遗产,继承人对收割的作物或者出售后价款可以作为遗产分割 二、立遗嘱儿媳妇在场有用吗? 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