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通常是双方的感情破裂,已经无法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对婚内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合理的安排。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夫妻男方在服刑,而女方想要离婚的情况,那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如果一方在服刑,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另一方只能起诉至法院,走诉讼离婚的流程。根据诉讼法的规定: 服刑人员配偶之离婚请求通常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在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需要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婚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除了《民法典》第1079条明确规定的四种情形外,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也是法官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重要的法律依据(高法解释第11条)。通常情况下,只要对方被判处有期徒刑,其配偶的离婚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对服刑人员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3条第1款第4项),离婚纠纷属于比较普通的民事案件,当然应当遵照此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进行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通过以上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正在服刑,双方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通常情况下,法院在处理其中一方服刑,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案件时会准予申请人的离婚请求。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没有抚养权探视孩子可以带走吗?
      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父母对孩子的权利。一般夫妻双方离婚以后,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就会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法律上这样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孩子身心发展是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进行。同时也是为了维护父母双方的相对权益。但是法律对探视权还是有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探视孩子可以带走吗? 一、探视...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解决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


·结婚后老公不抚养孩子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结婚后老公不抚养孩子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如果在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支付相应的孩子的抚养费用的话,那么另一方是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来说,如果丈夫不能尽到抚养义务的话,该怎么办才好,下面给您介绍一下结婚后老公不抚养...


·夫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有些夫妻签署离婚协议,和平离婚;但有些夫妻却因为离婚问题在法庭上大打出手。夫妻离婚时有不同的表现,是因为他们通过不一样的途径离婚,选择的是不同的离婚方式。那么,夫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


·实践中如何预约离婚?
      预约离婚是近几年才执行的一种离婚的方式,与离婚一样,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流程才能办理离婚。而且预约离婚有效的降低了我国的离婚率,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如何预约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预约离婚? 1、先去填一张预约离婚申请表,写好日期; 2、在预约日期到了,还...


·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


·没领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费孩子在2岁以下归母方
      没领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费孩子在2岁以下归母方,特殊情况下可以归男方比如女方没有能力进行抚养,在2岁以上的那么看谁对孩子的生活有更好帮助的就归谁抚养,另一方则支付抚养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


·2023年最新国家赔偿法有哪些内容?
      当公民、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相关国家有关的人员的侵害时,被害人便可以向国家申请赔偿,国家也有义务给被害的人一定赔偿,《国家赔偿法》也是用来保障人民利益的,其条文也在不断完善中,那么2018年最新国家赔偿法有哪些内容呢? 一、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


·一、婚前个人财产公证的材料?
      一、婚前个人财产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前的男女个人的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归属的证明。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去公证处办理: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