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谁负责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谁负责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程的建设少不了就是注重工程质量的提高,工程项目庞大的时候需要进行分项施工,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分项工程完工以后就需要按照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和评定,但是谁负责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也是您比较关心的,接下来我们就告诉您到底是谁负责这项工作。
一、谁负责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检验评定。分项工程质量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1、合格(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75%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2、优良(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以上的处(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50%及以上;(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分项工程由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三部分组成。在保证项目符合规定后,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都达到合格规定时,分项工程才能评为合格;当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都达到优良规定时,分项工程才能评为优良,其中只要基本项目或允许偏差项目,有一个达不到优良规定时,分项工程只能评为合格。保证项目是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条文中采用“必须”或“严禁”等词来表示,以突出其重要性。保证项目是合格和优良都必须达到的质量指标,因为这些项目是确定分项工程性质的,如果提高要求就等于提高性能指标,就会增加工程造价;降低要求相当于降低基本性能指标,就会影响工程的安全性能。所以合格、优良均应同样遵守。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由经理部委派质检安检科、项目委员会等人员参加。由项目经理牵头,邀请建设方主要及有关负责人员,会同项目部技术人员、栋号管理人员、分包商等一同参与。依据合同逐步逐条进行现场检查验收认证,对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一一记录在验收认证结论栏,并限期整改后再次共同验收,直至合格。2、当最终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应将表中内容全部填写齐备,参与验收人员应分别在会签栏签字。建设方签字人员一定要有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总包方签字人员要由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项目委员会等人员参与,并且应齐全有效。以上两份表格内除签字部位外,所有内容均用机打形式。验收前填写人员应熟悉合同内容。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名称及分包单位必须与合同一致。3、以上程序完成后,由质检科将验收单带回并与供应科、质检科确认签字后,由承包者将本表送分管经理、总经理审查签字。由质检科再次确认并盖章转预算科、财务科,留档。您应该都有了初步了解,明确评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也是评定工作的需要。负责实施评定工作的单位组织开展分项工程质量的评定,确保评定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质量验收过关,这是保障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对工程质量的负责,确保业主能够接到高质量的工程。



·劳动者人职时只签订了入职申请表等文书,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二倍工资的立法目的在于提高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晰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非劳动者可以从中谋取超出劳动报酬的额外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那么此时是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补偿的。那究竟这个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在哪些情况下会产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


·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解聘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解聘规定是什么? 公司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经营管理,部分还是公司法人。他们手中持有一些人事行政等方面的权利,同时也有一些义务必须履行和规定必须遵守。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挪用资金、擅自提供担保、泄露公司秘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违规行为时,可以将其解聘,并要求其进行...


·职工的工伤工资怎么发放
      职工的工伤工资怎么发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


·劳动社会保障法相关规定是什么?
      大部分读者朋友们都属于劳动者,而劳动者的权益是最容易被他人损害的,国家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颁布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社会保障法是什么呢,又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和条款呢?下面我们就告诉您。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关系法律)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


·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有多久
      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有多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最短为两年。装饰工程的作用是保护建筑物各种构件免受自然的风、雨、潮气的侵蚀,改善隔热、隔声、防潮功能,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同时,为人们创造...


·未成年工可以去公司上班吗?
      一、未成年工可以去公司上班吗? 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已满16周岁。由于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还可以到公司上班的。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的规定。 法律允许用工单位使用未成年工,但规定不能把他们放在重活...


·一般工伤认定是什么意思?
      近年来,意外事故的发生频率在不断提高,工伤对企业和劳动者造成的损失都是巨大的,而且很多时候工伤事故会带来严重的矛盾纠纷,甚至很多时候因为法律程序的不到位,导致后期的矛盾升级,那这时候工伤认定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这既保护了受上海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法律依据,那么一般工伤认定是什么...


·一、年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年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018年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规定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条件主要如下: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


·劳动争议范围包括了什么
      劳动争议范围包括了哪些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这项规定是根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行为对等原则制定的。因企业根据职工违纪的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的现状对职工实施开除、除名、违纪辞退、正常辞退的行为和职工根据企业和个人的具体情况作出的辞职、自动离职的...


·九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如果遇到工伤,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工伤鉴定的程度分别对员工进行赔偿。一般来说,我国的工伤鉴定级别从一级到十级不等。每一级别的受伤程度都是不一样的,鉴定机构就是根据制定的标准对当事人进行鉴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九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九级工伤认定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