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购合同的地域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网购合同的地域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网购时由于无法对商品进行现场检验,出现质量问题后容易引起纠纷。但网购很多情况都是买家卖家并不在同一地区,此时要进行诉讼,需双方进行诉讼法院的选择。法院的位置决定了双方诉讼金钱成本、时间成本。有些商家提前注明了法院约定,建议注意下网购时商品页面条款以免给自身带来麻烦。网购合同的地域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以下是有关规定:
一、双方约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发生网购纠纷时,可以通过书面方式约定在卖方住所地、买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点中选择一处作为管辖法院。不过双方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并不常见。值得注意的是,网购纠纷中,许多卖方作为被告,常常以其曾在销售的网页中明确告知“发生争议提交卖家所在地法院管辖”以及买方对此未表示反对为由提起管辖异议,这种异议是不应当成立的。卖方在网页中贴出的告知属于格式条款,并未取得买方的明确同意,同时剥夺了买方依法维权时选择管辖地的合法权利,所以这种条款是无效的,不属于双方对管辖法院的约定。但如果卖方就此条款单独向买方明示,而买方也予以同意,则这种条款可对双方当事人均产生约束力,可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
二、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网购纠纷中所涉及到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也称之为购销合同,此类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根据该司法解释,在确定网购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时,首先应当查明双方是否有约定交货地点。但是根据法律的一大特点,即法律用语规范性,网购中没有采用“交货地点”这个词的话,则所填写的“邮寄地址”、“收货地址”等都不能作为双方就交货地点达成一致,淘宝网为了规避交货地点这个问题,将买方填写地址的地方全都标注的是“收货地址”,而非“交货地点”。在无法查明双方有约定交货地点时,则需根据交货方式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即“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具体到网购而言,实践中,卖方“包邮”的通常被认定为属于采用“(卖方)送货方式”,以买方所指定的收货地址为合同履行地,而卖方“不包邮”的则被认定为属于“代办托运”,应以卖方发货时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网购合同的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虽然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但是这种情况不常见。部分商家为了自身的方便,在条款中事先设定好法院管辖约定,由于一般未经过买家的同意,这种条款是无效的。具体判定规定有根据合同履行地或根据被告住所决定履行地等方法,有法律需要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土地使用权从哪年计算?
      土地使用权从哪年计算?从批发之日起70年,依据土地法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的都是使用权。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及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要怎样计算?土地使...


·土地拍卖政策是什么?
      土地拍卖政策是什么? 1、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必须进行土地估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与一般物品拍卖相比,具有某种特殊性。招拍挂出让涉及的价格较高,且由于土地市场的特殊性,加之要综合考虑其后期的开发利用情况,影响因素多,其价格难以判别,为避免高价地廉价交易,使国家财产蒙受...


·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到期怎么办 一、40年产权房和70年产权房有何不同? 简单的意义来说40年产权为商用住宅,70年产权为商品房住宅。70年产权房一般为居住用地房,40年产权多为商业旅游娱乐类用房。而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


·我国土地使用权部分入股是如何规定的?
      目前社会中有各种投资手段,投资者通过出资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已经发展成一种成熟的投资手段了。但是我们在出资的过程中我国法律就规定了出资的手段并不仅仅局限于货币出资还可以使用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手段,我们来看看我国土地使用权部分入股是如何规定的? 一、土地使用权入股:...


·湖南邵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湖南邵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征地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的一种现象,想必您不会陌生。政府征地是出于公共利益,进行公共建设是需要占用土地,因此对于土地征用并给予被征用土地人相关补偿的一种应为。在湖南省大力发展的过程中,当地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标准。现在,为您介绍湖南邵阳市征地补...


·商品房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商品房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可以,开发商在申请到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可以以此向银行抵押贷款。在经济学上,根据行业的特点,可以将所有的行业分为劳动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等类型。房地产业无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即短期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的行业。一个房地产公司,员工...


·如何认定地役权纠纷?
      如何认定地役权纠纷?《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这就说明地役权也是属于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怎样认定地役权纠纷,这要从地役权的概念、地役权的法律特征、地役权的...


·农村土地互换是否违法?
      农村土地互换是否违法? 农村耕地互换违法吗;土地互换是不违法的,双方需要签订民事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地互换在农村普遍存在,是一种小...


·腾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腾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建设的发展对土地使用要求变大,而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腾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


·宜宾市南溪区征地补偿标准然后是怎么规定的?
      宜宾市南溪区征地补偿标准然后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建设各类公用设施,会需要征用土地,而对于土地被征用的老百姓来说,他们最为关心的莫过于征地补偿的问题了。我国各省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有所不同,各个地区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征地补偿标准,那宜宾市南溪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用办理吗?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用办理吗?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这几年的迅猛发展,许多居民已经都有过商品房买卖的经历,不论是一手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买卖过户时都必须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国家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后,现在有些地方已经两证合一变为不动产权证了,但其中仍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