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特许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特许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特许经营指的是有特许经营权的商家授权给其他商家,让其使用自己的专有商标、技术等商业相关无形资产。部分为连锁商家的进行特许经营后,受许者可以加入这一整体,拥有营销培训,会有顾客直接上门购买,无需白手起家,避免亏损。特许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以下是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特许经营合同注意事项:

一、特许者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其费用

1、合同是否详细列明特许者提供服务的项目?

2、有无隐藏不可预见的费用?

二、合同期限

1、期限长短是否明确?

2、期限是否和租期吻合?

三、合同延续

1、期满后可否续约?

2、续约有无条件?若有,条件为何?是否详细列明?

四、加盟金、权利金及其他款项

1、加盟金到底包含那些项目?

2、是否包括商标使用费?

3、多少自备款可开始营业?

4、是否须缴纳定期的权利金或管理费?如何计算?如何给付?

5、特许者是否提供技师和管理团队?各是多少名?

6、是否须缴纳培训费?怎么计算?

7、是否必须加入合作广告计划?其费用如何分摊?特许者提供那些产品或促销服务?

五、商圈保护

1、合同有无授予独占区域?

2、独占区域是否在营业额达到某种标准后随即终止?

六、采购生产器具

是否所有的物资都必须向特许者购买?其价格及条件是否合理?

七、选择地点

1、特许者是否协助选择地点?

2、谁对地点的选择作最后决定?

3、装修蓝图是否由特许者提供?

4、有无定期重新装潢及翻新的要求?

5、如须申请更改建筑使用执照,谁负责提出申请及负担期间费用?

6、租约条款是否有约束?

八、教育训练

1、特许者是否要求加盟者参加训练课程?

2、有无继续教育及协助?

3、是否持续的提供加盟单位员工训练?

4、是否要付费用?费用多少?如何计算?

九、财务协助

1、特许者是否提供财务协助或协助寻找贷款?

2、如果提供财务协助或贷款,其条件是否合理?

3、特许者是否提供缓期付款的优惠?

4、有无抵押?

十、采购对象限制

1、是否要求加盟者只能向特许者购买所需的物资?或只能向特许者指定的厂商购买?

2、如有,其价格及条件是否合理?

十一、限制营业范围及贩卖之物品?

1、合同是否对所贩卖物品的项目有所限制?

2、限制是否合理?如贩卖其他物品,有无须特许者同意的申请程序?

十二、竞业禁止

1、是否限制加盟者在约满或转让后,不得从事同类型的商业行为?

2、如有,其期限及区域是否合理?

十三、会计作业要求

1、特许者是否提供薄记及会计服务?

2、如有,是否额外收费?其收费是否合理?

十四、客户限制

1、有无限制客户对象?

2、如超越授权的地区,有无惩罚条款?

十五、广告促销计划的配合

1、广告是地区性或全国性?其费用支付方法?

2、如地区性促销是加盟者自理,特许者是否提供过去经验,是否协助规划的实施?

3、特许者是否提供各种推广促销的材料、室内展示海报及文宣品等?有无另外收费?

4、加盟者是否可自行策划区域的促销?如何取得特许者的同意?

十六、违约条款

1、何种状况视为违约?

2、违约项目是否属加盟者能力范围所能控制的?

3、其订立项目与核实标准是否合理?

十七、通知条款

1、若违约,特许者是否有义务以书面通知加盟者,是否有延期、更正的余地?

2、其期间有多长?是否足够?

十八、违约后果

1、违约时,特许者采取何种方式因应?

2、特许者是否可以直接取消该连锁加盟契约?

3、有无违约金条款?金额多少?如何计算?

十九、合同终止的处理

1、特许者是否有义务购买加盟者的生产器具、门店租约及其资产?价格如何确定?

2、处理费用如何归属?

3、处理期间多少?是否足够?

二十、加盟者转让的权利

1、加盟者是否可转卖门店资产?

2、加盟者是否可在门店资产转卖时,同时转让加盟合同?或特许者有义务与承买者签订新合同?

3、特许者是否有权核准或拒绝转卖,其权利是否合理?

4、租约可否转让?

5、特许是否有权核定承买者的资格?其资格如何认定?

6、是否须付给特许者部分转让费?

二十一、特许者的优先承购权

1、合同中有无明示何种情况下特许者可承购?

2、其承购价格由谁评估?商誉及净值是否列入考虑?

3、加盟者求售时是否有义务先向特许者求售?

二十二、加盟者生病或死忙

1、合同是否直接由继承人承接?

2、合同是否由遗产管理人承接?

3、合同者如长期失能,是否必须转让?

二十三、仲裁或诉讼处理

1、是否由总部仲裁解决所有争议纠纷?

2、仲裁是否比诉讼省时、省钱?

二十四、诉讼管辖地

1、特许者指定的诉讼管辖地是否为其总部所在地?

2、是否考虑改为对加盟者较为有利的加盟店所在地?

二十五、加盟者亲自经营的要求

1、 合同是否要求加盟者每日亲自经营?

2、 合同是否禁止加盟者维持其他职业?

续约的可能性和条件,加盟包含的项目,材料、工具的购买范围,商圈保护,商铺地点、装修的规划,客户人群分类,出现违约、诉讼情况时的处理和转让、承购情况等特殊情况的规定等。以上都应体现在书面合同中,避免双方利益受损害。有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提起诉讼是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
      提起诉讼是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一、提起诉讼是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 提起诉讼可以视为解除合同的通知,具体的解释如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


·如何认定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如何认定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如何认定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形成了以下四种观点: 1、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学界的第一种观点是有效说。这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有效,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


·合同纠纷会不会判刑?
      合同纠纷会不会判刑? 一、合同纠纷会不会判刑 关于合同纠纷会不会判刑这个问题,如果当事人有违法犯罪情节的,是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刑的,比如涉及到合同诈骗罪,如果只是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则不会被判刑。 二、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途径 实践中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一、试用期转正后试用期的合同还有效吗?
      一、试用期转正后试用期的合同还有效吗?试用期转正后试用期的合同就无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
      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 一、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 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如果撤销权人在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其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以存在撤销事由为理由,...


·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一、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与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内容要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时间。其中要注明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人们到保险公司上班后,通常要签署两份合同,劳动合同与保险代理合同。签署好保险代理合同后,人们就成为了保险代理人,可以公开的销售保险产品。如果双方签署合同的时候不注意,导致合同内容有误,就可能引发纠纷。那么,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


·对方不履行时,如何实现合同继续履行原则
      对方不履行时,如何实现合同继续履行原则 您在与他人交易时都可能遇到过对方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此时的我们如何才能有效的依靠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继续履行原则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以便我们能达成合同目的,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来为您分析如何去行使这项权利,以及我们还应该注意什么。...


·购销合同跳单不正当竞争的原因是什么
      购销合同跳单不正当竞争的原因是什么 一、什么是购销合同跳单 “跳单”行为亦称为“跳中介”,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预售确认书、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中介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


·合同纠纷和产品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和产品质量纠纷怎么处理?合同纠纷和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1、协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2、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行政调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主持的...


·合同诈骗立案一年了多久可以结案?
      合同诈骗立案一年了多久结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接到起诉书副本后10天就开庭了。二、《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