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的期房可以卖吗,期房能进行转让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期房就是指那些尚未修建好的房产,这是与现房相对的概念。一般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取得相应资质后,才能进行期房的销售。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讲,买的期房可以卖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的期房可以卖吗
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并未涉及期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那么,购房的期房可以转让吗?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期房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定的程序。具体到各个地区又是不同的。
二、期房买卖有风险吗?
期房买卖是有风险的,其中的风险,如下:
1、物权无法发现转移。
期房买卖因为买卖的是预期房,只有产权人有预售合同,可以确定其权利归属,但是对于预售合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是不能进行变更的,也就是说,在预售合同上,无法变更所有权人。所以如果期房的权利人是不善意的卖方,其完全可以在新红本出来后,转卖给其他第三人。或者在此过程中无法获得房地产证,导致合同最终没有办法履行。
2、可能面临解约。
因为期房买卖,到时物权的转让要以新红本出来为基础,而红本什么时候出来,这是无法预料的,而这一段时间中,房价的上涨和跌落都可以引发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
3、政策变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期房买卖因为物权变更所牵涉时间较长,所以国家政策的调整都可以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现阶段的情况来说,主要是因为银行政策的调整,使得以前计划贷款赎房的人已经无法再从银行拿到更多的款项,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同时也包括因为现阶段有部份买家无法办理过户。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购房者购买的期房也是可以进行转让交易的,因为我国如今尚未对这块作出明确的规定,往往都是按照交易习惯进行的。但是需要注意购买期房是有法律风险的,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成年人的房子该怎么出卖?
      未成年人的房子该怎么出卖? 孩子未成年,房产若是登记在孩子名下,房屋出售要其监护人(父母)代为办理。出售未成年孩子名下房产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做监护公证,然后带好公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才可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1、怎么办理监护公证? 首先电话咨询公证处所需材料,之后携带材料到公...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房地产业逐渐发展为其衍生了很多不同的业务功能,一大波房屋代理公司专门为房地产公司进行楼盘策划以及销售代理,进行各种的包装设计。伴随着房地产业的成熟,更多的房地产公司选择和房地产代理公司合作,实现双赢,但是合作的过程中业主或委托人与销售代理间难免会遭遇...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到农村买房是近年来不少城市常常会出现的一种现象。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呢?如果当事人在进行农村房屋买卖时,不具备这些法律要求的条件,则该买卖就可能会认定为无效。那具体而言,在法律上,买农村房屋怎么才能有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农村房屋买卖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农村...


·租房物业费由谁支付
      租房物业费由谁支付 一、租房物业费由谁支付 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房屋租赁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如何办理
      现代生活中租房的群体日益增大,而有相关经验的人都知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需要进行登记备案,但是备案是可以撤销的,各地规定不同,上海是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很多人会想知道,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要如何办理?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


·一、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出租人是可以解约的。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3、故意损坏房屋的;4、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


·购买共有产权房屋怎么办理过户?
      购买共有产权房屋怎么办理过户?购买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时,比单一产权人过户要复杂,需要每个共有权人都签署与售房有关的所有文件,如果买房人办理贷款,还需所有共有权人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签署售房文件。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共有人应当到场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因特殊原因...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


·买房考虑的自身因素都有哪些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不仅应该看到商品房的实际行情,最重要的还是要考虑到自身的一些因素,毕竟买房不是件小事,要是自身条件不足的话,就千万不要逞能。那到底买房考虑的自身因素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买房考虑的自身因素都有哪些 (1)估算家庭可动用资金。 (2)考虑欲购...


·限购令下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各地政府为了限制房价都出台了一定的限购政策,这也是为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房价的上涨。而在限购令下,想要买房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同时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比较多。那么限购令下买房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限购令下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未满18岁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