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该如何进行争取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该如何进行争取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大多数的夫妻都是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尽管离婚以后,夫妻双方之间没有什么关系了,但是孩子都是属于自己的亲生血缘问题,因此谁都不想放弃。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该如何进行争取?

一、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该如何进行争取?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二、男方争取抚养权时应做好的证据准备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男方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话,那么必须找到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比如说,女方有传染病或者其他情况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但是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其实孩子本身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


·给小孩抚养费一年多少钱合适?
      给小孩抚养费一年多少钱合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


·上海离婚诉讼律师怎么收费
      夫妻不能协商离婚的,一方回去法院提出诉讼,但是很多法律知识普通群众不是涉猎很深,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忙争取将自己处于离婚纠纷的有利方,但是律师的收费标准根据地区还是存在一些差异,那么上海离婚诉讼律师怎么收费?我们通过下文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1、以一...


·协议离婚后可以就财产分割起诉么?
      一、协议离婚后可以就财产分割起诉么?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


·不能国家赔偿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
      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行使过程中有损公民权益的话,作为权益受损者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而大多数的赔偿请求人对于不能国家赔偿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并不是了解得特别清楚。要想解答此问题,就必须对国家赔偿的范围有所了解才可。 《国家赔偿法》 一、行政赔偿范围 第三条行政机关...


·女方闹离婚要分财产怎么办?
      女方闹离婚要分财产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


·婚姻是建立在两个人感情基础上组建家庭的结合方式
      婚姻是建立在两个人感情基础上组建家庭的结合方式,可一旦感情不和势必有一方会提出离婚。两个人无法达成协议共识,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而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有哪些程序,法院又如何判决此类案件呢。下面我们就为您做详细的解答,看看具备哪几种条件下法院才会受理此类案件的。 诉讼离婚手续分为三个...


·一、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什么“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根本原则,是无论任何情况都必须首先遵循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是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原则。二、抚养权的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


·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
      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主要是为了争夺子女抚养权和分割更多的共同财产。在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上面,我国婚姻法是有明文规定的,原则上两岁以内的子女归女方抚养。而有些案件中,女方是乙肝患者,那么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分析。 一、乙肝患者...


·在我国如何才能变更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不管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应该承担起自己作为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在抚养的过程当中,本身自己的行为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话,那么对方是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在我国如何才能变更抚养权? 一、...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能反悔吗
      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有些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离婚之后对自己签署的离婚协议又反悔了,想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该怎么办?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一、签了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可以反悔有时候不能反悔,那么什么时候签了离婚协议...


·夫妻共同财产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