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知道,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一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之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受理之后,该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二审是否开庭审理,那么,刑事诉讼法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案件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涉及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二、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三百一十七条 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可以理解为有条件的可以开庭,没有条件的就可以不开庭)。

根据以上规定,建议被告或者辩护律师在上诉时尽量从一审的事实和证据方面有异议,影响定罪量刑进行阐述,争取二审能开庭审理,这样给二审改判多一些机会。

这些案件在一审时法庭就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在二审时也应遵循一审的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二审案件以及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开庭审理。


·农村麻将赌博多大构成犯罪?
      农村麻将赌博多大构成犯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赌博罪的构成要求...


·不作为构成犯罪条件都有哪些
      不作为构成犯罪条件都有哪些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


·犯罪预备阶段的量刑是怎么样判的?
      犯罪预备阶段的量刑是怎么样判的?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


·刑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刑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我国规定的拘留其实有很多种的,就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等。其中的刑事拘留属于一种强制措施,也是有具体的时间限制的。那法律中规定的刑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公安机关...


·运输毒品罪的法律规定标准是什么?
      一、运输毒品罪的法律规定标准是什么? 运输毒品罪的法律规定标准:运输贩卖毒品,不论数量多少都构成犯罪。运输贩卖海洛因十克以下,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五十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其他毒品应换算成海洛因后再确定刑罚。 一切危...


·刑法逃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在外汇管制方面向来严格,不允许个人私自携带外汇出入境,否则,情节严重的话,会触犯刑法,当事人要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重点从涉案逃汇金额、犯罪情节方面做出判决。那么,刑法逃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刑法逃汇罪...


·哪些罪犯不适用监外执行
      哪些罪犯不适用监外执行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二、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


·缓刑考验期满犯罪是否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犯罪是否累犯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


·帮助毁灭证据罪情节严重怎么判刑?
      不管是在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中,证据都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做出最终判决的主要依据。任何人都不得提供虚假的证据资料,更不能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否则一旦情节严重,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帮助毁灭证据罪情节严重怎么判刑?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帮助毁灭证据罪情...


·挪用资金罪由哪些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


·死刑缓期执行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犯罪分子要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是又不需要立即被判处死刑的,往往都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然后交由执行机关执行刑罚。那你知道死刑缓期执行在哪里执行,它的执行机关是哪个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的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