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生活中谁都不希望发生车祸,但是有句话叫做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如果你在路上不小心被车撞了,但是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时,这个时候你知道该怎么做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1、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2、机动车参加了保险的,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

3、当事人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因此,如果发生车祸,肇事者却不愿意赔偿的,受害者又无经济实力垫付医疗费的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医疗费问题。

二、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标准》第九条的规定计算,按照赔偿责任比例分担,但计算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由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自行协商。

由上可知,要是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时,受害者可以先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者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医疗费问题。当然,受害者还可以提起诉讼,让法院强制要求车祸肇事者进行赔偿。要是你有不清楚的,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出车祸60以上有误工费吗
      出车祸60以上有误工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


·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相关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相关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车祸,因为一旦发生车祸,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车祸的责任人还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很多人就问我们,车祸责任人要不要判刑了,它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供您阅读。 一、车祸责任人要判...


·无牌车上路出交通事故付什么责任有三种情况:
      无牌车上路出交通事故付什么责任有三种情况:1、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如果无号牌车辆车主只有车辆无号牌这一违章行为时且对方车辆有违章行为且造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对方车辆因负主要责任。2、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如果另一车辆无发生违章行为,那主要责任为无牌车辆车主负责。3、当无号牌车...


·一、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多少?
      一、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多少?在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后,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1)车辆在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分别为18万、1.8万、2000。(2)车辆在事故中无责任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的赔偿...


·一、醉驾后车辆扣留多久?
      一、醉驾后车辆扣留多久? 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不管是怎样的犯罪,其实都是由一定主体构成的,而我国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当然,有些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也有既可以是自然人又可以是单位构成的情况。那具体说到交通肇事罪上面,您知道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哪些人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肇事...


·左转弯的电瓶车撞上逆向行驶的电瓶车谁承担责任?
      左转弯的电瓶车撞上逆向行驶的电瓶车谁承担责任如果是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驶电动车,由逆行车辆承担全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


·一、雇工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有哪些?
      一、雇工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有哪些?雇工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有: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如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等。保险公司要的误工费材料也只是由医院开的假条,由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范围是多少?
      一些车主在因为交通事故而进行了医疗赔偿,必须想要了解一下关于交强险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具体介绍一下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范围是多少?根据交通的法律规定,交强险应该对医疗费用赔偿,最大的额度是1万元。下面我们具体来详细了解。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一,因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假肢赔偿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假肢赔偿是多少? 交通事故假肢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车辆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划定书。因为这一份责任划定书的话,它可以非常显著的证明,当事人确实不需要在这次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