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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伤鉴定去哪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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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经过治疗病情痊愈或稳定后,即可至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后,就可以携带其他相关资料申请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了,根据鉴定结果才能办理后续的工伤赔偿手续,那么,厦门市工伤鉴定去哪鉴定呢?

一、厦门市工伤鉴定去哪鉴定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25-26号窗口 联系电话:7703361。

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办理条件


1、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且领取《厦门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认定书》;

2、工伤治疗终结,伤情稳定。

三、申办材料

1、《厦门市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初次鉴定专用)原件一份;

2、 申请鉴定人的身份证(正反面)A4复印件1份;

3、《厦门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认定书》A4复印件1份;

4、治疗工伤的出院小结、各种检查报告单A4复印件1份(需加盖医院的复印专用章);

5、伤残部位存在疤痕、畸形;肢体存在缺损、缺失;工伤部位为烧伤者;须提供伤残部位医疗终结后的正面四寸彩照一张(其中手指末节部分缺损的,应提交正反面四寸彩照各1张)。

四、办理流程

1、劳动者至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后,鉴定办根据申报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正,如果材料齐全,缴纳费用320元。

2、医疗鉴定专家组现场鉴定,提出医疗临床检查和劳动能力鉴定。

3、专家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两份分别交职工和用人单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到受理窗口领取鉴定结论书。

5、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伤情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复查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福建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五、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骨科类工伤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320元。

综上所述,关于厦门市工伤鉴定去哪鉴定的问题,申请工伤鉴定的受理单位为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办理部门为委员会办公室,工伤职工向鉴定办提交申办材料后,对于材料不完整的鉴定办告知职工予以补正,对于材料完整的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结论。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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