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经过工伤认定确定劳动者遭受的损害是工伤事故之后,需要对实际的损害作出伤残等级鉴定才行,这样确定了造成的损害情况自然也才好作出相应的赔偿。那这个工伤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对工伤认定等级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按照不同的情况,需要将工伤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其中等级不同自然意味着实际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但在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离职工资怎么结算
      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是需要提出离职申请然后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进行转移社保关系然后需要结清工资报酬。离开公司之后,用人单位会根据固定发工资的时间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工资的结算是按照每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要是还没有到发工资的日期就想要离职的,按照用人单位规定只有到下个月固定发工...


·试用期包括在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试用期包括在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这是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要求的。而试用期本身也是属于一种考察阶段,此时虽然对劳动者的保护比较弱,但也是提供了相应保护的,这点还请放心。而在试用期内也允许解除劳动合同,那一般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有赔偿吗?我们结合下文内容进行了解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


·投诉工商局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投诉工商局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权利人的举报不同于其他人的举报,其真实意思表示是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这也是一种对其民事权利进行保护的请求,只不过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提出,其并未放弃对实体权利进行保护的要求。权利人举报后等待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后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权利人权...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一、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可以提出异议。单位主体或劳动主体有问题,就是被告的单位、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相对应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


·恢复劳动关系诉状的范本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就此建立了劳动关系,双发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自己辞职,又或者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恢复劳动关系诉状诉状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恢复...


·如何强化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工作?
      如何强化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工作? 一、拆迁纠纷存在的主要原因 1、当前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尤其是房价飞涨,通货膨胀与日俱增,建房的成本也在每年递增,而且征地开发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所当然的也会水涨船高,综合各方面的因素...


·用人单位不发放端午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者虽然在入职前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这并不能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用人单位会克扣、延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甚至拒绝支付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端午工资2017该怎么办? 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几种解决办法。 1、与用人单位进行...


·一、开除员工代通知金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开除员工代通知金赔偿标准是多少? 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应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


·工程项目开工必备条款有哪些?
      开工必备条件:(1)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4)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5)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


·一、入职工资比较低的原因是什么?
      一、入职工资比较低的原因是什么?1、如果应聘该工作时工资较低是因为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现在进入这个岗位肯定也是从最低开始做,至于未来的薪水水平就需要看在现任岗位的表现了。2、面试谈判没有把握机会,对于该类工作岗位的薪酬并不清楚,面试谈薪的时候只抱着能竞聘成功,工资差不多就行的态度...


·一、无锡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无锡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