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购买商品房 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怎么购买商品房 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现代社会中,买个属于自己的商品房是大多数人奋斗的短期目标。那么,购房者应该怎么购买商品房呢?作为购房者,在买房时除了要仔细看房,还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那在实践中,应该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的购买程序因商品房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的来讲,以下基本步骤是每个购房者都必须经历的:1、签订认购书,并按开发商要求交纳定金或预付款;2、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按契约约定交付房价款;3、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应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4、买卖双方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5、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6、购房者按照与开发商协议在入往前或入住后与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公约及其有关附件;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屋产权证。
二、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开发商不得使用强制性的格式合同,购房者有权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和修改。据此,购房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对商品房的要求及开发商的承诺修改格式合同,修改的内容作为原格式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格式合同具有同等的合同效力。签合同时第二个注意的事项是商品房的质量条款。据调查资料显示,商品房质量纠纷中主要质量问题是屋面、厨房、厕所渗漏,结构裂缝,墙皮或面砖脱落,装饰装修粗糙,器具质量低劣等。因此对质量条款的约定应事无巨细,最好是能请这方面的行家提供建议。对于开发商提供样板房做参考的,对样板房的各项质量指标也应以质量条款的形式落实。总之,签订质量条款时周到细致是与将来发生质量纠纷时你可能得到的补偿成正比的。最后要注意的是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转让登记具有绝对效力,可以对抗未登记的房产转让行为。这就是说,即使你签约在先,并已交足房款,但如果开发商再将同一房产转让他人,并已抢先登记,虽然开发商会由此承担退回房款和违约责任,但你预想中的房屋必然落空,为买房所作出的种种努力也将付之东流。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最好是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约定都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毕竟实践中,开发商事后不承认自己说过的话的现象是很常见的。由此可见,买商品房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因此,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买房前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离婚时夫妻的房产是怎么过户的
      ,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时夫妻的房产是怎么过户的?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夫妻的房产是怎么过户的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


·离婚时房产分割律师费是多少
      离婚诉讼经常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房产分割关系到大额的财产,许多当事人在诉讼时对于要不要委托律师犹豫不决,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对于律师费心里没有底,其实律师收费是有一定标准的,并不是坐地起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解决离婚时房产分割律师费是多少的问题。 一、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是...


·“借名买房”实际房屋权利人​应如何认定
      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当物权登记与...


·什么是房屋抵押贷款
      什么是房屋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者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作抵押,用于个人综合消费并以按揭形式还款的贷款品种。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通常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是有四份的,开发商处有两份,房管局有一份,借贷人有一份,若借贷人是办理银行按揭的话,那么借贷人那份合同是要放在银行的。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方式来补救的: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2、若借贷人在...


·厂房征收与补偿标准是什么,有怎样的流程?
      厂房征收与补偿标准是什么,有怎样的流程? 因为现在企业公司被征收都是因为国家政府需要修建更多的楼房建筑而采取的行为的,但是当您遇到了工厂房子要被国家或者是开发商征收了就认为没有补偿了吧,其实是不会发生的,而且政府还要按照规定对于厂房征收与补偿标准进行才行的,不仅如此,按照流程走...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一、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 房屋抵押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有房屋抵押或着是按揭房产抵押,而这两种的贷款利率也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有房产抵押的利率会要比按揭房产抵押的利率要低,而且各地和各个银行之间的利率也会有所差距,但是这个差距是以央行公布的基准利...


·起诉离婚房产自行分配规定有哪些?
      离婚在如今变得越来越普遍了,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的升高,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在财产中份额占比最重的就是房产分割,婚姻法中有关于房产的分割说明,那起诉离婚房产自行分配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付全款,如今完全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然而此时也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之后,就剩余的房款向银行申请按揭。那现在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现在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在首套房...


·现如今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有钱人也越来越多,因此买房的人也非
      现如今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有钱人也越来越多,因此买房的人也非常的多。有的买的是新房,而有的买的是二手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是有产权的,而且产权也不一样,有的是50年的产权,有的是70年的产权。现如今最常见的就是70年产权,那么你知道现如今的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吗? 房...


·遗嘱公证房产过户收费项目?
      遗嘱公证房产过户收费项目有哪些 一、遗嘱公证房产过户收费项目有哪些? 1、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2、继承公证费 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3、房屋测绘费 小于10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